第68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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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街坊邻居看见我们姐妹俩走在一起,都要说一句“阿玫真是个好姐姐”。
  没有人会这样说我。
  我从小就野,跟男孩子打架,爬树,翻墙,夜里经常不着家。
  姐姐就跑出来找我,我时常把她气得掉眼泪,但她从来没有凶过我,没有骂过我一句。她只是蹲在我面前,紧紧抱着我,用手擦我脸上的泥,说嘉嘉,我终于找到你了,我以为你走丢了,吓死我了。
  她从来不问我为什么打架,只问我疼不疼。
  因为家里穷,姐姐上高中就开始兼职。寒假去超市当收银员,暑假给小孩补课,赚来的钱都给我用,给我买新书包,买课外书,买冬天的棉服。
  有一年冬天特别冷,她用奖学金给我买了一条名牌围巾,红色的。我嫌颜色土,不愿意戴。她没生气,只是把围巾放在我衣柜里,晚上她打工回来,我看见她耳朵冻得通红,手上全是冻疮,脸上也红肿了一片。
  我生气地围巾翻出来,围在她脖子上,死死打了一个结。姐姐笑了,她把结一点一点解开,取下来,好好地戴回我脖子上,很温柔地给我系好。
  我扑进她怀里,眼泪把她衣领打湿了。
  那条围巾我后来戴了很多年,戴到起球,戴到颜色都褪了,我也没扔。我去哪儿,它就跟着我去哪儿。
  它和我一样,都是姐姐留下来的遗物。
  姐姐考上警校那年,爸爸高兴得不行。家里布置得像过年,他买了很多好吃的,我们一起送姐姐去报到。走之前,姐姐带我去了一家奶茶店,点了两杯珍珠奶茶,那是她第一次奢侈,也是我第一次喝奶茶。
  她坐在对面,笑眼盈盈地说,警校每个月有补贴,以后可以经常给我买奶茶喝。
  后来我慢慢长大,知道了一些事。比如姐姐考警校,不是她说的什么除暴安良的理想,是因为警校免学费,有补贴,毕业包分配。
  她的人生从很小开始,就没有为自己活过。每一天,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我。
  姐姐从警校毕业,工作一年后,带回来一个短发女孩。姐姐笑着跟爸妈介绍,说这是我的好朋友,秦青瓷。
  那个短发女孩笑得张扬,眉眼灿烂。她身上有一种光芒,刺得我眼睛疼。
  后来她们经常一起回家吃饭,秦青瓷管我妈叫阿姨。
  我在姐姐房间里见过她们俩的合影,穿着警服站在一起,笑得眉眼弯弯。姐姐说她们是警校同学,她比秦青瓷大两届,是她的学姐,秦青瓷毕业后,也来了同一个分署。
  姐姐说起她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不一样的光。我当时不懂那是什么,但我知道,听到她说她们那样要好,我很嫉妒。
  姐姐只能是我的姐姐。
  我想着,总有一天我会长大的。我会长得比姐姐高,比秦青瓷高。我会让她依赖我,我来照顾她。而不是让她去依赖别人,对着别人笑。
  我问过姐姐工作上的事,她总是笑着摸摸我的头,不说。她说,等嘉嘉长大了就知道了。
  我对姐姐提的每一个过分的要求,她都会满足我。我性格放肆嚣张,受不得一点苦,听不得一点不好的话,因为我知道,姐姐永远都会惯着我的,她会一直朝我伸手,温柔的摸摸我的头。
  我本以为,我可以一直这么任性下去。
  直到那天。
  我考上了港城一所不错的高中,我很高兴,兴奋地拿着录取通知书,想着姐姐看见了,一定也会很高兴,她会怎么夸我呢?
  我惦着脚,拿着红色的录取通知书,一路蹦蹦跳跳地回了家。
  家门口停着一辆警车,家里有两个警察,不是姐姐和秦青瓷,是两个不认识的人。
  他们说“家属需要去辨认一下”的时候,我脑子里甚至没有反应过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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