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我妹妹变成狗了 第67节(3 / 4)
她几乎刚到车里就开始跟李承袂接吻,八爪鱼一样紧紧缠在他身上,全身都是浮泛的,粉红色的,肿起来的。
男人身上西服变得有些狼狈,那些水渍干涸后一团团留在上面,李承袂一边低声嘲笑裴音松软得如同沙蟹,一边脱掉外套,把她裸露出的部分细心裹起来。
裴音一直在看他,探出一只手叫他时不时捏一捏,捏得直到手掌心粉粉的肿肿的绵绵的了,再意犹未尽松开。
回家后,他们第一件事先是接吻。李承袂抱起她推到门边,两个人都有些失态忘情。
他在彼此口腔余留出的腔隙里,轻轻叫她“妹妹”: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意味着哥哥会一直做我哥哥……一直做下去……”裴音闭着眼回答。
她感到一种心痛的甜蜜,一想到或许哥哥跟她一样,也认为他们做兄妹更长久,她就高兴得发抖。
事实上李承袂是回想已过去的这些时间,想到另一种存在的可能里,他们就是可以相依为命的兄妹,心跳得无比剧烈,他几乎就沉浸在这种汹涌的愉快当中。
他没有把这些告诉裴音,认为她的年纪尚不足接受荒诞的这套理论;一如裴音也没有把心里那番论述告诉他,知道自己一定会被哥哥骂个狗血淋头。
很难形容他们这时候彼此之间爱成什么样,存在养育、占有等等这许多种关系,情感最丰沛也最冲动,完全受多巴胺驭使的阶段,李承袂吻着裴音的脸,把她带到床边,丢进被子里面。
他知道怎么吃猫,个人习惯来说他很喜欢吃猫,喜欢折磨妹妹。目睹裴音在眼前蹬着腿无声无息流泪的快乐,比任何什么财权交易的达成都要来得强烈。
李承袂发现这里的确是热得过头,她含着他的舌头和手就像吃什么骨头,眯着眼睛,声音含糊,就差一条尾巴。
如果她有尾巴,现在大概会疯狂摇起来,很不懂风情地把他的下巴打得邦邦响。
“看看你这样子……手可以吗?”他被她贪食馋嘴的样子逗得有些发笑。
李承袂直起身体,垂眼端详着她:“手就可以了?”
裴音想说不够,不够的。
但事实是,的确只是他的一根手指就已经让她有吞满的饱胀感觉。
她摩挲着捉住李承袂的手,把自己棉花似的手塞到他掌心里,而后她说:
“哥哥,主人哥哥……哥哥对我做什么都好,我都喜欢。金金,金金会永远跟着哥哥……”
李承袂揉着她的手背,俯身压住她,等待濡湿到可以令他拜访的程度,道:
“你今天上午跟那群孩子怎么称呼我,也是哥哥么?”
裴音闭着眼哆哆嗦嗦点头,手遮着眼睛,仿佛是怕羞。
我要永远叫你哥哥。她在心里想。
李承袂呼吸逐渐沉重起来,他的注意力不可避免地朝着那种疾病般的潮红位置转移。
裴音未痊愈的病加剧了她的敏感,他还停在这里,停在门外,就已经尝到一点儿被她吸引的微妙乐趣。这一切反应只是因为一根手指。而那些发生在另一个平行故事里的爱情,最初也是起发于一根手指。
她是热的、甜的,像那种加双倍糖的丝绒拿铁。少女呜呜地抽泣,声音几乎跟李承袂斥责的声音混在一起:
“裴金金,……坏狗,看看你。”
紧接着他就看到她胳膊朝上翻过去,手朝他晾着,簌簌发抖捉着枕头。荨麻疹,所以手指头像粉色的百合花一样。
“哥,好热。” ↑返回顶部↑
男人身上西服变得有些狼狈,那些水渍干涸后一团团留在上面,李承袂一边低声嘲笑裴音松软得如同沙蟹,一边脱掉外套,把她裸露出的部分细心裹起来。
裴音一直在看他,探出一只手叫他时不时捏一捏,捏得直到手掌心粉粉的肿肿的绵绵的了,再意犹未尽松开。
回家后,他们第一件事先是接吻。李承袂抱起她推到门边,两个人都有些失态忘情。
他在彼此口腔余留出的腔隙里,轻轻叫她“妹妹”: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意味着哥哥会一直做我哥哥……一直做下去……”裴音闭着眼回答。
她感到一种心痛的甜蜜,一想到或许哥哥跟她一样,也认为他们做兄妹更长久,她就高兴得发抖。
事实上李承袂是回想已过去的这些时间,想到另一种存在的可能里,他们就是可以相依为命的兄妹,心跳得无比剧烈,他几乎就沉浸在这种汹涌的愉快当中。
他没有把这些告诉裴音,认为她的年纪尚不足接受荒诞的这套理论;一如裴音也没有把心里那番论述告诉他,知道自己一定会被哥哥骂个狗血淋头。
很难形容他们这时候彼此之间爱成什么样,存在养育、占有等等这许多种关系,情感最丰沛也最冲动,完全受多巴胺驭使的阶段,李承袂吻着裴音的脸,把她带到床边,丢进被子里面。
他知道怎么吃猫,个人习惯来说他很喜欢吃猫,喜欢折磨妹妹。目睹裴音在眼前蹬着腿无声无息流泪的快乐,比任何什么财权交易的达成都要来得强烈。
李承袂发现这里的确是热得过头,她含着他的舌头和手就像吃什么骨头,眯着眼睛,声音含糊,就差一条尾巴。
如果她有尾巴,现在大概会疯狂摇起来,很不懂风情地把他的下巴打得邦邦响。
“看看你这样子……手可以吗?”他被她贪食馋嘴的样子逗得有些发笑。
李承袂直起身体,垂眼端详着她:“手就可以了?”
裴音想说不够,不够的。
但事实是,的确只是他的一根手指就已经让她有吞满的饱胀感觉。
她摩挲着捉住李承袂的手,把自己棉花似的手塞到他掌心里,而后她说:
“哥哥,主人哥哥……哥哥对我做什么都好,我都喜欢。金金,金金会永远跟着哥哥……”
李承袂揉着她的手背,俯身压住她,等待濡湿到可以令他拜访的程度,道:
“你今天上午跟那群孩子怎么称呼我,也是哥哥么?”
裴音闭着眼哆哆嗦嗦点头,手遮着眼睛,仿佛是怕羞。
我要永远叫你哥哥。她在心里想。
李承袂呼吸逐渐沉重起来,他的注意力不可避免地朝着那种疾病般的潮红位置转移。
裴音未痊愈的病加剧了她的敏感,他还停在这里,停在门外,就已经尝到一点儿被她吸引的微妙乐趣。这一切反应只是因为一根手指。而那些发生在另一个平行故事里的爱情,最初也是起发于一根手指。
她是热的、甜的,像那种加双倍糖的丝绒拿铁。少女呜呜地抽泣,声音几乎跟李承袂斥责的声音混在一起:
“裴金金,……坏狗,看看你。”
紧接着他就看到她胳膊朝上翻过去,手朝他晾着,簌簌发抖捉着枕头。荨麻疹,所以手指头像粉色的百合花一样。
“哥,好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