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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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倒是那棵树,竟比自己还疯,一言不合就想同归于尽。
  莫不是,无人在意他,无人惦念他?
  归楹懒得管那两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同门,独自行走在元州的道路上,寻找可以落脚的地方。
  元州城内弯弯绕绕地砌了许多墙,大部分道路都窄窄的,尽是些狭窄的小巷子,宽阔的空地都被富人老爷占去盖房屋了,寻常百姓挤在小小的泥土屋里相依为命,泥土屋一座挨着一座,一座挤着一座,夜里说句梦话都能被邻居听见。
  地形复杂,又没有合理的分区,所以导致了走一段路就能看见拥挤的贫民窟。
  那些富人老爷的宅子广阔气派,外面都有高壮的汉子镇守着。
  归楹走了很久没能找到落脚处,反倒在转角处撞见了一个人。
  黑发、红衣、赤脚、长剑、酒壶。
  瞬间的打量他便记下了这人的全部特征,同时可以确定这人不是修真界的,各宗各派都没有这样的人物,能够来到人间界的也不该是散修。
  他看不出他的修为,只知此人深不可测。
  脚步站定,浑身紧绷,一副随时可以战斗的状态。
  清珩失笑,他用食指勾着酒葫芦的麻绳,斜斜地站在原地,一副天生的浪荡模样。
  脚边的黄沙上留下了深色水渍,酒葫芦的塞子打开着晃晃悠悠地挂在一旁。
  “这位……侠客,你将我的酒撞洒了。”
  清珩说罢深深地嗅了一口空气中的味道,不知为何,他好像闻到了浓烈的酒香,是带着清幽花香味的酒香。
  归楹抿唇,从储物戒中取出巴掌大的酒坛子抛给他,然后一言不发地离开。
  妖族的感知总是敏锐些,花费千百年才修成人形,趋利避害已经成为流淌在血脉里的能力。
  清珩掂量着那酒坛子,席地坐下,揭开封口的黄泥饮了一口。
  浓烈香醇,带着若有似无的花香,只一口便让他神清目明。
  他连忙将酒倒进酒葫芦里,然后把坛子扔进芥子空间内,拍拍衣服上的沙子跟了上去。
  这样好的酒他从未喝过,比起青莲山的酒也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要赖上这个人。
  他就这么跟在归楹身后,对方停下他便停下,对方回头他就直白地看过去,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对。
  他觉得颇有意思,这小树是来找他寻仇的,他就这样跟着,看小树几时能发现仇人就在身边。
  绕了许久,归楹终于找到一家客栈,抬脚便往里进。
  这段时间清珩已经把城中所有地方逛了个遍儿,这客栈他也来过,是家宰客的黑店,别家住一晚只需一百枚铜板,他家却要二两白银。
  也就骗骗那些初至元州的富商,和小树这种刚到人间界的傻子。
  “贵客打尖还是住店啊?小店吃食酒水一应俱全,若是一个人闲着无趣,也有美娇娘能陪贵客解闷。”
  胖乎乎的掌柜一脸和气地说道,桌案上的算盘被他拨得噼啪作响。
  归楹看了一眼那算盘,说道:“住店。”
  “好啊好啊,贵客住几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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