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誉成篇(三)(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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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眨眨眼睛,说:“你刚刚说到我们的一支广告。”
  女主持人点点头:“一支很成功的红酒广告。”
  那支广告是在一个下雨天拍的。开头是一个年轻的德国男人在森林里奔跑,镜头闪过,拍到了很多花,很多树,还有树干上沾着泥巴的蘑菇,和正在结网的高脚蜘蛛。男人跑到了一条漂着白色千纸鹤的小河边,回过头,眼角弯着,瞳孔是蓝色的,和水面一样清澈。接着,男人跳过那条河,继续往前跑,直到跑出森林,跑到一个废弃的停车场。雷声响了两下,停车场上的广告牌亮起来,像一团火在雨中燃烧。男人从地上抄起一瓶红酒,拋向广告牌,这时画面黑了下来,广告戛然而止。
  女主持人把笔记本摊开在膝盖上,随即问说:“那支广告片里的男模特一直在跑,所以到底是谁在后面追他呢?我记得有人猜是警察,有人猜是死神,还有人猜可能是男主角的仇人。”
  “都有可能。”我笑笑,“人生是一场冒险,就算你不主动去找麻烦,麻烦也会上门来找你。”
  她又问:“比如什么呢?”
  我说:“比如一些神话里的神,像维纳斯,丘比特,他们亲自来人间找你,或者他们的使者,他们的代言人。”
  女主持人笑了:“丘比特不是很好的寓意吗?”
  我笑着摇头:“爱是很麻烦的一件事。”
  为什么爱是不用学习的一件事?为什么人好像生来就会爱,生来就伴随着很多爱?一个人有那么多爱,他可以把他的爱分给很多人,但是他只有一颗心,他要怎么处理那颗心?我不知道。我看过那么多的书,那么多的电影,可是没有人告诉过我应该怎么办,我只好自己想办法。于是,我把我的一颗心放在沙漏里,存在银行里,甚至埋在那口深不见底的井里。没关係,我没有它也可以活得很好。我可以忘记它,扔掉它,但我不敢把它交给一个人。
  爱人很麻烦,把一颗心交给一个人更麻烦。
  我笑笑:“也有人不愿意在爱情里饱受煎熬吧?”
  女主持人大概会错了意,脸上的笑容更深了,看着我说:“像您这样的鑽石王老五吗?”
  鑽石……应然那天说,鑽石恆久远,一颗永流传。这真的是电视广告里的话吗?我为了拍这支红酒广告准备了很多东西,找了很多人,也学习了不少别的广告片,怎么没看到他说的这句话?我为什么对这句话完全没有印象?这会不会是他编出来骗我的?他骗过我。他每次说口腔溃疡都是骗我的,我知道。他撒这种谎实在没什么技术含量,我一亲他就知道了。但是除了口腔溃疡之外,他应该没和我撒过别的谎。那天我很累了,表现得很失态,在路边抱住了他。可他没有不耐烦,也没有赶我走,他站在一片树荫里,和我说了这句话……他应该是为了安慰我,逗我开心吧?在那一天那一刻,在世上成千上万的可能选项里,他不小心流露出的一丁点温柔也是有可能成为真相的吧?哪怕只有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几率,我可以这样想吗?我真的可以吗?我知道他不是温柔的人,他的心里只有针尖那么大的一块地方是热的,而那天的那一丁点温柔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我耸耸肩,摊开手,顺着女主持人的话说下去:“你说对了,我本来是想拍一部关于自己的纪录片,但是找不到合适的团队,只好先拍了这条四十秒的广告。”
  我笑了笑,语气尽量轻松,让自己听起来像在开玩笑。
  女主持人握着圆珠笔,笑着接话:“这条广告当时拍摄了多久?两个星期?”
  我点头:“差不多吧。”我说,“主要是机位比较复杂,还有光线和天气的一些原因。”
  女主持人感叹:“雨天拍摄真的很辛苦。”
  我说:“还好,习惯了。”我补了句,“延京总在下雨。”
  郑医生给我打电话的那天就是雨天,雷声很响,雨势很大。应然解开安全带,先下了车,在雨里到处乱走,淋得很溼。后来我把他拉到洗手间,帮他吹头发,吹衣服,他没拒绝。再后来路天寧推门进来了,对他勾了勾手,他就不走了,留下来了。
  他是什么?别人家里的宠物猫,宠物狗吗?他没有自己的原则吗?他怎么可以和早就分手了的男朋友上床?这合理吗?这符合一个人做人的原则吗?那次做完他还不要钱,他是怎么想的?他不是很缺钱吗?他的银行卡里不是没存多少钱吗?他干嘛要这么大方?是不是无论谁和他做那种事,他都可以在医院的洗手间,在满地的大理石瓷砖上露出那种表情?那表情到底是谁教他的?谁是第一个带给他这种体验的人?
  那个人真可恨啊,几乎和他一样可恨了。等等,我怎么想到“可恨”这个词了?他可恨吗?我应该怎么恨他?母亲说对待别人要宽容,要大度,不要因为一件小事就去记恨一个人。因为恨会消耗一个人的情感,一个人的生命,久而久之,还会把一个人变成可悲的怨妇,祥林嫂,被其他人反感排斥。恨是念念不忘的一件事。母亲还说,有什么事情过不去呢?天大的事情都过得去的。
  爱和恨是两种互不相容的情感,母亲把它们写在一张纸的正反两面给我看,却不希望我接近它。我趁着母亲不注意的时候,揭下了那张纸,又绕到应然的背后,把它贴在了他的身上。我明白爱是靠不住的,爱会减退,会消失,所以他爱我,不爱我,都没关係,我只是……只是希望他恨我。我希望他变成怨妇,变成祥林嫂,我希望所有的人都排斥他,看轻他,一看到他就皱紧眉头,避之不及。我希望他没有事好做,没有地方可去,只能穿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叼着香菸,坐在路边发呆。路过他的人都不愿意接纳他,不愿意收留他,甚至看都不看他一眼……但是我会。我真的会停下来,还会看他。我给他水,给他衣服,我带他回家……带他回家之后我要做什么?我想不到了,我可能会给他戴上手銬和脚链,把他绑在我的床上,给他开送暖风的空调,给他盖很多层被子。他会怕我吗?怕就怕吧,至少他不会到处乱走了。他每天都在床上等我回来,睁着眼睛等我,像只蜷在窝里很寂寞的猫。回家后我会抱一抱他,亲一亲他,不,一下是不够的,我抱他很久很久,亲他很多很多下,最好亲到他烦,烦得一直往我怀里鑽。
  可我问过应然,他说他不恨我。那时他站在四季酒店的一团白光里,衣服是皱的,头发留得更长了,唇角边的弧度也看不到了,整个人瘦了一大圈。他的腿上倒还有一点肉,但真的只有一点了。我就那么看着他。我看得出来,他变了很多,但还是和从前一样让人过目不忘。
  过目不忘这个词真奇怪,我看不到应然的时候,完全想不起这个词。可是我一看到他,这个词就跟着他走,成了他的特质。
  人是很难过目不忘的,大概只有神明才有这种能力。但是神明也分地域,东方是佛,西方是神,应然信神还是信佛?如果他没有信仰,又是谁把他造成这样的?那个创造他的客体是不是太过偏心了?为什么要把美赋予他,同时还把易碎的感觉也给了他?他又不是自然界里的什么花,干嘛非要在他的身上安一个花期之类轰轰烈烈的东西?如果他是花,他可以长在地上,长在枝头,长在我的手心……如果他真是花,我会抓一把土,接一捧水,养着他,护着他,让太阳时时都能照耀他。
  风来了,我把手心合上。雨来了,我就陪他一起淋雨。我是不是从认识这个世界的第一天起就从地上抓了一把土,一直抓在手心里,足足抓了二十七年?我用二十七年的时间看着一朵花,看他怎么盛开,怎么散发香气,怎么吸引别人。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看到花期结束的那一天。
  他的花期太长了,像是没有尽头,外面的风霜雨雪都拿他没办法。我也拿他没办法。我试过很多办法,他还是不恨我。他没有变成怨妇,没有因为我而消耗他的生命,也没有对我念念不忘……是我忘不了他。
  我们分开后,我去病房找路天寧。他坐在床边穿外套,抬头看到我,和我打了招呼。我关了门,问他为什么伤害自己,他说他想在出院前见我最后一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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