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誉成篇(一)(2 / 3)
又一个晚上,我们在浴室里做爱,做完两个人都很累了,坐在浴室的镜子前,谁也没说话。光线很暗,镜子里的我们像两团模模糊糊的雾,一时靠近,一时分开。我开了灯,坐回去,先前的雾一下就散了,我在镜子里看到他,一个清晰的,赤裸的,披着浴巾,低头点菸的形象。
他夹着菸问我:“上次的伤好了吗?”
他不信我的话似的,凑过来看我的手腕。他的头发轻轻擦过我的手臂,我的眼前升起一片灰白的烟雾。他疑惑地看我,疑惑地问:“旧的不是才好吗?怎么又有新的了?”
我笑着抓他的头发,他的头发被汗打溼了,变得好软,闻上去像雨后的青草。我说:“谁干的谁知道。”
他撇撇嘴,皱起眉头看我,将信将疑地问了句:“我力气很大吗?”
我摇头,他手上的香菸晃了晃,我看到菸头火星一闪,他也笑了:“严老闆,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疼啊。”
他又在胡说了。我的身上没有疤,他的身上倒有一块疤,我记得很清楚。我记得我们在四季酒店,衝完凉水澡出来,他很困,连衣服都不愿意好好穿。我过去把他的衣服塞进裤腰,他拍拍我的手,想躲,吸进一口气,却低头打了两个喷嚏。我以为他又要感冒了,伸手摸了摸他的脸,他一脸嫌弃,只睁开一隻眼睛看我。我担心他,所以我说:“又要感冒吗?”
他抽着菸,别开脸看着胳膊上的那块疤,什么都不说。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疤。后来我问过他,他和我说那是他抽菸时不小心烫到的。我没问他到底要多不小心才能烫到自己的胳膊。他看上去不愿意提起,那我就永远都不问他。
我不仅不需要时间来抹平任何伤疤,我也很久都没疼过了。小时候,我从家里的楼梯上摔下来,母亲不让我哭,要我一个人重新爬起来,我会疼;上剑道课,别人的竹剑劈到我身上,我会疼;学小提琴,俄罗斯老师用戒尺打我的手,我会疼;冬天,我跳错华尔兹的舞步,被母亲关在门外一个人反省,北风吹到我的脸上,我也觉得好疼。
我以为所有人都是这么长大的,我以为人只要长大就不会再疼了。
我不知道我的以为很可笑。
我很快长大,很快成年,就在我以为自己有了刀枪不入的能力,已经不会再觉得疼了,我看到应然擦破的眼角,看到他打着石膏的手,蜷在地上发抖的身体,我还是会疼。我不明白为什么。
这是爱吗?爱人来摧残自己?爱人来伤害自己?
爱一个人不是应该小心谨慎,不让他失望,不让他疼吗?我不知道应然是怎么爱人的,我只知道他会让我失望。他时不时就会让我觉得疼。
我在其他人的面前是人,到他的面前就成了人偶。他不用说什么,有时只要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动作,我全身的关节就都摩擦起来,嚓嚓作响。更要命的是,这响声逐渐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这么说来,应然爱过谁吗?他真的会爱什么人吗?我们会亲吻,会做爱,做爱后还会一起洗澡。洗完澡,他披着浴袍,走去外面的阳台抽菸。他弓着背,靠着低矮的阳台护栏,头发溼答答地垂下来,黏在眼角。风把落地窗的窗帘吹起来,吹到他的背上,他也不觉得冷,他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头很低,目光也低,他看着漂浮在月光下的灰尘。
可能他是水,没有顏色,没有形状,他为自己营造了一种随时都能蒸发的曖昧氛围,他即停即走,他不会爱。
我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人。
从小到大,我见过很多人。他们光鲜亮丽,风趣亲和,时时关注不同的哲学观点,对各类艺术都保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应然曾经也是那样的人。可是现在,他没有生机,死气沉沉,像从市场上淘汰下来的残次品,浑身都是裂纹,缺口,没有卖相,一碰就碎。但他不在乎,不粉饰,他脱掉衣服,给我看,也给别人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开诚佈公地展示自己,拍卖自己,偏偏还有那么多人不在意他的瑕疵,偏偏还有那么多人抬起头看他,凝视他,蜂拥而至。
那些人都是傻子吗?他们不懂市场的规则,没见过其他明码标价的好东西吗?我没办法不生气。我是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掌握着一定话语权,早就对人生这门考试交上了满分答卷的成年人。我明明有能力决定自己与什么人来往,与什么人交际的……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我一直都有这个能力,可我为什么就是拿他没办法?
有很多次,在我思考其他人,其他事情的时候,他都一声不响地出现在我眼前,然后抽菸,散步,径直走过,当我不存在。
我去香港的那一次,是去参加一场酒会。酒会是父亲举办的,地点设置在五星级酒店的顶楼,大平层,无敌夜景。我进去的时候,听到乐团在奏自由探戈,我看到好多乔治·阿玛尼,托马斯·博柏利,也看到好多加布里埃·香奈儿,芭芭拉·霍顿。男士统一打领结,戴手錶,女士穿着精緻华丽的晚礼服,戴耳环,戴项鍊。天花板上吊着私人定製的水晶灯,灯臂是蛇形的,每隻灯泡都藏在琥珀色的水晶杯里,灯光璀璨,耀眼夺目。人人都在音乐里旋转,发光,变得繽纷,变得闪亮。有人过来和我打招呼,给我倒酒,我也和他们打招呼,给他们倒酒。酒会彷彿变成了比赛现场,我们在比谁的表现更得体,谁的笑容更贴合社交礼仪。
音乐声小了,跳舞的人少了,我清了清嗓子,开始给周围的人讲笑话。我不停地讲,他们不停地笑,不停端起酒杯喝酒。我把笑话都讲完了,库存清空,也只好喝更多的酒,听其他人讲其他的笑话。好在酒精很快发挥了作用,我们开始谈生意,谈爱好,谈国际形势,我们还谈到了之前在德国参加酒会时的见闻。我们小心翼翼,说起一个又一个话题,始终避免谈论自己。
一个伊朗人曾经告诉我,在他们的文化里,酒精是恶魔,会麻痺人的大脑,让人丢掉自我。我问他,真的假的?他拿走了我手里的酒杯,说,当然是真的。他还和我说,你喝了这么多白兰地,又在凌晨三点鐘打电话给我,一定早就被恶魔缠上了。当时我的头有些痛。我明明记得自己已经很久没喝醉过了,再上一次喝醉还是在法国的酒吧。那个晚上,我趴在桌上,不小心按到了手机里的电话号码。电话通了,那头喂了一声,我听出来了,是应然。我屏住呼吸,说不出话。他等了一阵才问,你在酒吧?我还是发不出声音。他又问,你和路天寧吵架了?我抓着手机,没立即掛断这通电话。我听着他的呼吸,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他和我说,我去找你,你先不要睡。
酒会还在继续,乐团的人去休息室休息了,音乐一时中断,更多的嘴巴凑上来,更多的笑话从那些嘴巴里鑽出来。会场一下变得很吵,太吵了,我抓着酒杯漫无目的地徘徊,忽然好想和别人聊一聊我自己。我想聊我的童年,聊我那时犯过的错误,弄丢的玩具,聊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有我用十六色蜡笔完成的第一幅画。
那幅画很简单,上面没有母亲,没有父亲,只有我和跟在我身后的一个怪物。那怪物看上去像幽灵,躲在一张白布下面,露出来的眼睛是两个黑漆漆的洞。我没有画它的手,它的脚,也没有给它画嘴巴,以成年人的角度去看,它就是怪物,因为它不是人。但它不是怪物。它安安静静地陪着我坐在花园里,不伤害我,不和我说话,我记得它是“爱”。
那是我一生中画出来的第一幅画。
我放下酒杯去找父亲。我在一圈一圈的客人中间找到他。好多花一样的裙襬掠过地毯,掠过他的皮鞋,而他举起酒杯,微笑着和他们说话。他在忙,我最好不要打扰。
可是除了父亲,我还能找谁聊一聊我的故事,聊一聊我自己?母亲吗?不,母亲不在这里。要是现在打电话给她,她会不安,会猜疑,也许还会哭。我喝得有些醉了,现在没办法安抚她。
让我想想,除了他们还有谁?我还可以去找什么人?我的身边围绕着那么多人,一定有一个人愿意走过来,和那个怪物一样,安安静静,听我说完长且无聊,没有任何意义的话。一定有这样一个人的。 ↑返回顶部↑
他夹着菸问我:“上次的伤好了吗?”
他不信我的话似的,凑过来看我的手腕。他的头发轻轻擦过我的手臂,我的眼前升起一片灰白的烟雾。他疑惑地看我,疑惑地问:“旧的不是才好吗?怎么又有新的了?”
我笑着抓他的头发,他的头发被汗打溼了,变得好软,闻上去像雨后的青草。我说:“谁干的谁知道。”
他撇撇嘴,皱起眉头看我,将信将疑地问了句:“我力气很大吗?”
我摇头,他手上的香菸晃了晃,我看到菸头火星一闪,他也笑了:“严老闆,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疼啊。”
他又在胡说了。我的身上没有疤,他的身上倒有一块疤,我记得很清楚。我记得我们在四季酒店,衝完凉水澡出来,他很困,连衣服都不愿意好好穿。我过去把他的衣服塞进裤腰,他拍拍我的手,想躲,吸进一口气,却低头打了两个喷嚏。我以为他又要感冒了,伸手摸了摸他的脸,他一脸嫌弃,只睁开一隻眼睛看我。我担心他,所以我说:“又要感冒吗?”
他抽着菸,别开脸看着胳膊上的那块疤,什么都不说。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疤。后来我问过他,他和我说那是他抽菸时不小心烫到的。我没问他到底要多不小心才能烫到自己的胳膊。他看上去不愿意提起,那我就永远都不问他。
我不仅不需要时间来抹平任何伤疤,我也很久都没疼过了。小时候,我从家里的楼梯上摔下来,母亲不让我哭,要我一个人重新爬起来,我会疼;上剑道课,别人的竹剑劈到我身上,我会疼;学小提琴,俄罗斯老师用戒尺打我的手,我会疼;冬天,我跳错华尔兹的舞步,被母亲关在门外一个人反省,北风吹到我的脸上,我也觉得好疼。
我以为所有人都是这么长大的,我以为人只要长大就不会再疼了。
我不知道我的以为很可笑。
我很快长大,很快成年,就在我以为自己有了刀枪不入的能力,已经不会再觉得疼了,我看到应然擦破的眼角,看到他打着石膏的手,蜷在地上发抖的身体,我还是会疼。我不明白为什么。
这是爱吗?爱人来摧残自己?爱人来伤害自己?
爱一个人不是应该小心谨慎,不让他失望,不让他疼吗?我不知道应然是怎么爱人的,我只知道他会让我失望。他时不时就会让我觉得疼。
我在其他人的面前是人,到他的面前就成了人偶。他不用说什么,有时只要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动作,我全身的关节就都摩擦起来,嚓嚓作响。更要命的是,这响声逐渐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这么说来,应然爱过谁吗?他真的会爱什么人吗?我们会亲吻,会做爱,做爱后还会一起洗澡。洗完澡,他披着浴袍,走去外面的阳台抽菸。他弓着背,靠着低矮的阳台护栏,头发溼答答地垂下来,黏在眼角。风把落地窗的窗帘吹起来,吹到他的背上,他也不觉得冷,他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头很低,目光也低,他看着漂浮在月光下的灰尘。
可能他是水,没有顏色,没有形状,他为自己营造了一种随时都能蒸发的曖昧氛围,他即停即走,他不会爱。
我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人。
从小到大,我见过很多人。他们光鲜亮丽,风趣亲和,时时关注不同的哲学观点,对各类艺术都保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应然曾经也是那样的人。可是现在,他没有生机,死气沉沉,像从市场上淘汰下来的残次品,浑身都是裂纹,缺口,没有卖相,一碰就碎。但他不在乎,不粉饰,他脱掉衣服,给我看,也给别人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开诚佈公地展示自己,拍卖自己,偏偏还有那么多人不在意他的瑕疵,偏偏还有那么多人抬起头看他,凝视他,蜂拥而至。
那些人都是傻子吗?他们不懂市场的规则,没见过其他明码标价的好东西吗?我没办法不生气。我是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掌握着一定话语权,早就对人生这门考试交上了满分答卷的成年人。我明明有能力决定自己与什么人来往,与什么人交际的……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我一直都有这个能力,可我为什么就是拿他没办法?
有很多次,在我思考其他人,其他事情的时候,他都一声不响地出现在我眼前,然后抽菸,散步,径直走过,当我不存在。
我去香港的那一次,是去参加一场酒会。酒会是父亲举办的,地点设置在五星级酒店的顶楼,大平层,无敌夜景。我进去的时候,听到乐团在奏自由探戈,我看到好多乔治·阿玛尼,托马斯·博柏利,也看到好多加布里埃·香奈儿,芭芭拉·霍顿。男士统一打领结,戴手錶,女士穿着精緻华丽的晚礼服,戴耳环,戴项鍊。天花板上吊着私人定製的水晶灯,灯臂是蛇形的,每隻灯泡都藏在琥珀色的水晶杯里,灯光璀璨,耀眼夺目。人人都在音乐里旋转,发光,变得繽纷,变得闪亮。有人过来和我打招呼,给我倒酒,我也和他们打招呼,给他们倒酒。酒会彷彿变成了比赛现场,我们在比谁的表现更得体,谁的笑容更贴合社交礼仪。
音乐声小了,跳舞的人少了,我清了清嗓子,开始给周围的人讲笑话。我不停地讲,他们不停地笑,不停端起酒杯喝酒。我把笑话都讲完了,库存清空,也只好喝更多的酒,听其他人讲其他的笑话。好在酒精很快发挥了作用,我们开始谈生意,谈爱好,谈国际形势,我们还谈到了之前在德国参加酒会时的见闻。我们小心翼翼,说起一个又一个话题,始终避免谈论自己。
一个伊朗人曾经告诉我,在他们的文化里,酒精是恶魔,会麻痺人的大脑,让人丢掉自我。我问他,真的假的?他拿走了我手里的酒杯,说,当然是真的。他还和我说,你喝了这么多白兰地,又在凌晨三点鐘打电话给我,一定早就被恶魔缠上了。当时我的头有些痛。我明明记得自己已经很久没喝醉过了,再上一次喝醉还是在法国的酒吧。那个晚上,我趴在桌上,不小心按到了手机里的电话号码。电话通了,那头喂了一声,我听出来了,是应然。我屏住呼吸,说不出话。他等了一阵才问,你在酒吧?我还是发不出声音。他又问,你和路天寧吵架了?我抓着手机,没立即掛断这通电话。我听着他的呼吸,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他和我说,我去找你,你先不要睡。
酒会还在继续,乐团的人去休息室休息了,音乐一时中断,更多的嘴巴凑上来,更多的笑话从那些嘴巴里鑽出来。会场一下变得很吵,太吵了,我抓着酒杯漫无目的地徘徊,忽然好想和别人聊一聊我自己。我想聊我的童年,聊我那时犯过的错误,弄丢的玩具,聊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有我用十六色蜡笔完成的第一幅画。
那幅画很简单,上面没有母亲,没有父亲,只有我和跟在我身后的一个怪物。那怪物看上去像幽灵,躲在一张白布下面,露出来的眼睛是两个黑漆漆的洞。我没有画它的手,它的脚,也没有给它画嘴巴,以成年人的角度去看,它就是怪物,因为它不是人。但它不是怪物。它安安静静地陪着我坐在花园里,不伤害我,不和我说话,我记得它是“爱”。
那是我一生中画出来的第一幅画。
我放下酒杯去找父亲。我在一圈一圈的客人中间找到他。好多花一样的裙襬掠过地毯,掠过他的皮鞋,而他举起酒杯,微笑着和他们说话。他在忙,我最好不要打扰。
可是除了父亲,我还能找谁聊一聊我的故事,聊一聊我自己?母亲吗?不,母亲不在这里。要是现在打电话给她,她会不安,会猜疑,也许还会哭。我喝得有些醉了,现在没办法安抚她。
让我想想,除了他们还有谁?我还可以去找什么人?我的身边围绕着那么多人,一定有一个人愿意走过来,和那个怪物一样,安安静静,听我说完长且无聊,没有任何意义的话。一定有这样一个人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