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3 / 3)
“你这么瘦,怎么地还擦得这么漂亮啊?”林雪球翻译道。
“哎呦,我闺女真厉害。就来那么几次就学会了?”郑美玲笑。
林雪球对这座城市的情感,一直很复杂。她喜欢它,因为郑美玲在;她也讨厌它,因为它离平原太远。
一个最北边,一个最南边,这是横跨整个国家的距离,也是她和母亲之间的距离。
上学那会儿,她迷过粤语歌,也痴过港片,嘴里念着《天若有情》的对白,窝在被窝里学那些舌尖打滑的发音。她说是因为喜欢,实则心底清楚,那不是自娱,是一种靠近。
她知道郑美玲在广东,总幻想过有朝一日,她们母女能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她想,等那天真的来了,至少别让自己像个外人。
虽然后来她发现,母亲从未改过那口平原味儿的乡音,在这座城市的外乡人也不用讲广东话,就能生活很好。
可那一天,终究没来。现在,她也要彻底离开这座城市了。
郑美玲还在介绍着,林志风坐在她身后,汗从后背往裤腰渗。他一句也没听进去,只盯着窗外的高楼发呆。
他可对这地方不陌生。电话里听过,电视上见过,梦里走过,地图上用手指一点点地丈量过。
郑美玲哪年住哪、在哪打工、哪年赶上台风、哪年出过事,他心里都有谱。为了打听这些她不愿多讲的事,他每年过年都拎着大包小包,去她那个同在深圳的表姐家串门。表面说拜年,其实就想多听点她的消息。
这些楼长得一个赛一个光鲜,可连天空都挤得透不过气。他不讨厌繁华,但这湿热的天,这种黏腻的风,连骨头缝都觉着潮。郑美玲最怕潮,刚结婚那会儿连袜子晾屋里都能念叨一通,可她就这么在这待了二十年,没回头,也没叫过苦。 ↑返回顶部↑
“哎呦,我闺女真厉害。就来那么几次就学会了?”郑美玲笑。
林雪球对这座城市的情感,一直很复杂。她喜欢它,因为郑美玲在;她也讨厌它,因为它离平原太远。
一个最北边,一个最南边,这是横跨整个国家的距离,也是她和母亲之间的距离。
上学那会儿,她迷过粤语歌,也痴过港片,嘴里念着《天若有情》的对白,窝在被窝里学那些舌尖打滑的发音。她说是因为喜欢,实则心底清楚,那不是自娱,是一种靠近。
她知道郑美玲在广东,总幻想过有朝一日,她们母女能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她想,等那天真的来了,至少别让自己像个外人。
虽然后来她发现,母亲从未改过那口平原味儿的乡音,在这座城市的外乡人也不用讲广东话,就能生活很好。
可那一天,终究没来。现在,她也要彻底离开这座城市了。
郑美玲还在介绍着,林志风坐在她身后,汗从后背往裤腰渗。他一句也没听进去,只盯着窗外的高楼发呆。
他可对这地方不陌生。电话里听过,电视上见过,梦里走过,地图上用手指一点点地丈量过。
郑美玲哪年住哪、在哪打工、哪年赶上台风、哪年出过事,他心里都有谱。为了打听这些她不愿多讲的事,他每年过年都拎着大包小包,去她那个同在深圳的表姐家串门。表面说拜年,其实就想多听点她的消息。
这些楼长得一个赛一个光鲜,可连天空都挤得透不过气。他不讨厌繁华,但这湿热的天,这种黏腻的风,连骨头缝都觉着潮。郑美玲最怕潮,刚结婚那会儿连袜子晾屋里都能念叨一通,可她就这么在这待了二十年,没回头,也没叫过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