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42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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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到了。”

  寻摸好半天,村长从包里拿出一封蓝色的邮件。

  准确来说,这封信并不是寄给程玉秀,而是寄给郭慧贤的。

  寄件人的名字叫作“天蓝律师所”,寄件地写了长长一串,程玉秀只注意到了前面“桂省林市”这几个字,还有下面那一行里郭慧贤的名字。

  程玉秀不认识什么律师所,但是在林市,她确确实实有一个认识的人。

  在打开邮件的时候,程玉秀的右眼皮“突突突”地跳个不停,心里莫名有种不好的感觉。

  “律师函?”

  刘淑琴看到了纸上字体最大的那三个字:“律师函是用来干啥的?”

  程玉秀没说话,只是快速地扫着上面那密密麻麻的字: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

  ……负有赡养义务

  ……在生活上、精神上、经济上

  ……如不履行义务者,以及拒绝履行义务者

  ……情节恶劣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程玉秀的心静不下来,从头到尾看了好几遍,才明白这封律师函要表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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