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7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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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两个藩王购买的国债不足以买他们的命吗?

  【秦念:别的朝代发行国债绝对不能这么干,但你朝不同,许多贪官是不得不贪,必须给一次买国债抵罪的机会——宗室例外,他们买国债也不能抵罪,因为没人能逼他们犯罪。】

  许多明朝官员在此刻身体抑制不住地颤抖。

  买国债抵罪的机会……

  这分明是重新做人的机会。

  【朱元璋:什么叫不得不贪?】

  看到宗室不能抵罪,朱元璋就更不愿意让贪官抵罪。

  更别说十年后还要兑现国债收益,这就等同于赃款变成“正当所得”!

  【秦念:一个正七品的县令年禄九十石米。】

  【朱元璋:已足够养廉用度。】

  《名臣经济录》中记载:

  “国初定制,百官俸给皆支本色米石,如知县月支米七石,岁支米八十四石,足勾养廉用度。”

  在涨薪之前,知县年薪八十四石就足够“养廉用度”,到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还给涨薪六石。

  九十石约6.4吨,大概能让一家五口吃六七年。

  也就是说,明朝的俸禄理论上还真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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