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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它确实是充着自己而来。

  幼宜想起那只硕大的头颅远去时和自己说的话,秀眉微皱,转眼望着床榻上熟睡的少年,凝视良久,又释怀了。

  若他想与自己说,自会说的,而这时机,应该不会太久了。

  幼宜去了书房,自幼时起,若是心乱时,她会写一下午的字,等到了黄昏,所有烦恼都消失在书墨飘香的字里行间,再不会来烦她。

  紫玉狼毫笔在洁白的宣纸上写下秀致缠绵的簪花小楷,柔美清丽之余又有几分出尘,如深冬寒梅,自有风骨。

  她自小便习得一手毛笔字,甚至不需要别人教,幼时外婆曾带着她见过一位当代书法大家,他见她写下的诗篇,啧啧称奇,称没有十几年绝练不出这样的风致,实在是天赋难得。

  身后突然传来一股熟悉的气息,幼宜的手微微一颤,银勾转弯处就要歪折,一只大手握住了她的小手,端端正正地写完了那个字。

  心底暗暗叹了一口气,幼宜道:

  “雒雒,你又不听话了。”

  他的伤势刚刚开始好转,最好每日在床榻上静养,不宜走动。

  那人如往常那般撒娇地蹭了蹭她的头顶,语气如同耍赖的小孩儿:

  “卿卿不在我身边,我睡不着。”

  言语之间,又握着幼宜的手写完了后半句诗。

  狼毫笔在宣纸上缓缓划过,幼宜惊诧他的笔迹竟和她一模一样。

  有些疑惑地转头望向身后的少年,他还有多少秘密是她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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