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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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多的污点,只要提起自己的亲叔叔是温珩闫,那也就什么都不算事了。

  毕竟,那可是温珩闫啊。

  而且,温珩闫如今已经三十多岁了,依旧活得清心寡欲,周围五米内还能活着的女性生物都没几个,还基本都是手下,看样子是根本不会结婚了。

  那将来他创办下的这偌大的商业帝国,要找人继承的话,作为他哥哥儿子的温泽,很明显是最有可能的。

  就冲这一份可能,众人也会愿意捧着温泽的,捧的人多了,有时候温泽都会生出一股错觉,仿佛自己已经是温家掌门人了,已经继承了温珩闫的商业帝国了,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温泽把叶榆当白月光,也就只是当白月光而已,就算刚开始会有些若得若失,可到最后他也不自觉的就会觉得,叶榆根本不可能会不喜欢自己。

  更何况,在温泽心中叶榆本就对自己有意思,毕竟当年她可是对所有人都爱理不理,只对自己是特殊的。

  她肯定也是喜欢我的,可能只是基于女孩子的矜持,再加上当时自己的身份不够,所以才忍痛放弃了我,然后带着情伤远去国外疗伤。

  温泽想着想着还有些心疼,她那么喜欢我,这些年看不见我,她该是怎么度过的啊。

  都怪她家的那群老顽固,肯定是他们看不上我的身份,叶榆又那么孝顺,所以我们两个有情人才会就这样硬生生的被分开了!

  可现在不一样了,之前她离开时,是自己还没回温家,可现在自己已经回温家了,难不成还配不上她吗?

  温泽都已经想好了,等叶榆回来,自己就和她说可以跟她前去拜访她的父母,好好打打他们的脸。

  就这么想着那个场景,温泽都觉得有些神清气爽,却根本不去想,人家好好一个叶家大小姐,从小被家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小娇娇,为什么一定要去喜欢一个根本没见过几面的私生子。

  若是让叶榆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些什么的话,恐怕会直接建议他去看医生,毕竟脑补是病了,不治要命。

  而且叶榆能力那么强,自身条件要比他好得多了,他就算是有天大的可能会继承温珩闫的公司,可那又怎么样,他又不是温珩闫,有那么大的能力的人根本不是他,叶榆那么骄傲的一个人会看的上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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