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这杯我也喝过(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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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倚为臂助的人,自然是共生同死过的袍泽。

  对于刘瑜来说,彭孙那一群军汉,无疑就是这种角色。

  在秦凤路边境之地,这些军汉曾在野兽嘴里救过他;

  而他们也因买卖不利被俘,刘瑜费尽心机救过他们。

  来东京之前,这些军汉,就已经习惯以刘瑜为首了——

  按着刘瑜的主意,在秦凤路的买卖要比原先强多了,死伤也比原先少了许多。

  所以,刘瑜让彭孙卖豆腐脑,他无论憋得多难受,也老老实实卖豆腐脑。

  但要在东京立足,要让自己过得舒服,至少能庇护得了仙儿这个小丫头。

  靠这些军汉,刘瑜很清楚,不够,远远不够。

  东京,实在太大了,二三十人再精锐,有心算无心,一次半次能成事,长久必定不行。

  特别是刘瑜十分明白,自己能干得好的营生,就是细作与反细作。

  而这一方面,绝对是需要大量的情报和信息。

  “仙儿带铁牛去搬五十贯钱出来,给高俅先拿去用。”

  “找个二三十人来练球也好,去挑衅齐云社也好,都需要花费,不够,你过来跟我说。”

  “你若能把事办成,叫响了声名,未必日后没有出人头地的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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