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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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学法律也知道,法律上面有条基本的——“法不溯及既往”,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不能用今天的法律约束过往的行为。”

  从这一点来看,这东西如果是建国前,或者在1982年之前的,法律根本不够格追究。

  另一位专家忍不住说:“出土文物都归国家所有,我们这里不是法庭。”

  宝珠说:“那您的意思,如果我一定要讲理,还必须和你们博物馆换个地方说话?”

  “不是这意思。”那专家面露无奈,“但法律就是这样,希望你也能理解我们的无能为力?”

  “这叫什么无能为力?”宝珠完全不理解他们的逻辑,“你说按照法律,我这东西出土的时候还没有法律,法不溯及既往不知道吗?”

  那专家说:“我们都是按规定执行。”

  康馆长说:“上面还有领导,我理解你的心情,可是也希望你能体谅我们。”

  被这样颠倒黑白,无处讲理,还要体谅他们,宝珠说:“我现在总算明白了,为什么现在有人宁可自己办博物馆,也不把东西交给国家。”

  这话说的太狂妄,几位专家都笑了,刘全说:“那你要有能力创办私人博物馆,东西放在里面,我们自然没办法管?”

  宝珠目光诡异地看着他,“那你刚不是说有文物法吗?既然文物法规定出土文物都是国家的,那怎么不上去收缴,这样怎么体现国家法律的公义,还是说,这条法律只是看人下菜碟?”

  刘全一愣,知道自己跌坑里了,咱们文物市场本来就在整体违法,虽然提倡“藏宝于民”,但这是无奈之举,玩收藏的,谁家没几样生坑货,要是都按照法律来,那全国几千万收藏大军,可得全部恐慌成什么样。

  另一个加进来说:“家传的文物还是允许个人收藏的。”

  “那既然出土的都归国家,我这三十年代建国前的东西都应该归国家,家传的又怎么样,如果都要追究,家传的最早还不是土里挖出来的?”宝珠说:“照您这么说,除了清三代,民国的,玩高古的都该收缴回来才对。”

  那专家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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