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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就给她找了?给她吃了?伏传艰难地问。

  常朝摇头:虎狼之药伤身,我自然不肯。

  伏传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他根本就不需要陈纪这个父亲!常夫人却为了他杀死了一个孕妇。这都算什么事?

  现在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常夫人只管杀人溜号,陈纪那边不知道怎么发怒,事情该怎么收场,伏传也不知道。

  常朝坐在堂上也没打算告辞,似乎在等他的表态。

  伏传犹豫许久,才慢慢地说:乱世人命如草,在阿母和舅父的眼中,在这世上所有人的眼中,婢女的命都是主人的,主人喜欢就宠一宠,主人不喜欢就打杀了事舅父,在我这里,不是这样的。

  那个女婢,是阿父的奴婢。阿父要她,她不能拒绝。妊娠之事,也不能由她掌控。阿母不希望阿父有其他的孩子,我能理解她的想法,也勉强可以接受她的爱护之意,但是,她不该去杀没有选择的余地、无法拒绝阿父的婢女。

  舅父想说,阿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

  伏传目光静静地停留在常朝的脸上,反问道:我有宿慧,阿母是知道的。这件事她若来问我,我能理解,能决断,也能措置。她为什么不肯在杀人之前来问问我?问我是否需要她替我杀人。

  这句话说得非常不客气,又切要到常朝根本反驳不了。

  如果伏传真的是个五岁的孩子,常夫人想要保护他,当然不必和他商量。

  可是,伏传不是。

  他不仅不是不懂事的孩子,常夫人和常朝都知道他不是不懂事的孩子。就算常夫人认为他需要被保护,这种保护也不应该是单方面的激烈决断杀人,离家,这么大的事,为何不问问儿子?

  说到这里,局面就僵持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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