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哥白让你们半个月证据搜集时间都不怕(3 / 5)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我们要是能庭前调解了,庭长那边也好看。毕竟这个规定才刚执行了十几个工作日呢,我们这案子可能是全院第一个规定下发后调成的知识产权侵权案。”

  秦暖听得很认真,这些分析经验对她明年参加法考很有用。

  一会儿的案子一定要全程好好观察,看看那个大学生能创造出什么奇迹来不成。

  时间很快就到了,秦暖先来到调解室,确认了原被告双方的身份,最后再请潘筱婷入席。

  (注:民诉法上的理论流程一贯都是这样的,书记员先入庭,确认过情况后由书记员请审判长入席,调解没规定,但一般沿用庭审的架子。

  最近几年因为都改录制视频审判了,新律师或者网上看庭审视频的,应该都看不到书记员了,被摄像头取代了,现在一上来就直接审判长坐中间。)

  原被告双方都没有请专业律师代理,原告方就顾辙自己一个人来的,

  被告方理论上童双庆是要出席的,因为他是共同被告之一,然后公司也得派个代表。

  但实际上公司也没让他出席,只是让研发部的负责人陈清风作为公司代表出席了,然后又派了一个法务部的员工,名叫冯芸。

  童双庆的意见,到时候就由冯芸代为陈述了,当然授权书委托书这些文件肯定都是全的。

  公司也是考虑到这案子涉案金额实在太低,如果请律师的话,律师费都起码比赔款请求额高几十倍,太划不来了。

  公司的态度就一个:要赔钱就让童双庆直接赔,把事儿了了,但必须是童双庆的名义,别来攀咬公司就行,不承认是职务行为。

  甚至事后公司私下里给童双庆钱补上都行,别过明路,就是想要个面子。

  在双方这样的心态下,调解工作的进展,果然如潘筱婷此前的预料那样:

  其他旁枝末节问题,双方都很快达成共识、直接过掉了,最后就聚焦在“童双庆的行为是否是职务行为、是否是被告公司有组织有预谋的、被告公司是否应该连带承担责任”上。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