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养太子妃 第77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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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是轻刑的五十杖,也能要掉寻常人的半条命。

  是以历朝历代,鲜少有人敢御前喊冤,据说上一次有人告御状还是二十年前,一个小娘子全家六口皆被恶霸害死,于是不惜惊扰圣驾,求个公道。

  最终恶霸被绳之以法,只那小娘子瘦骨嶙峋,五十杖打下去,没两日也一命呜呼,据说她死之前还高喊皇恩浩荡,今朝大仇得报,死也瞑目。

  再之后便是二十年后的今日。

  那妇人敢以身冲撞刀刃,定是有大冤。

  裴琏知道他这妻子一向喜欢看话本、听故事,且这事也算不得什么机密,略作斟酌,便与她说了。

  “寡妇罗氏,河北道幽州人士,其子罗元晋原为幽都县的县衙主簿。永熙二十年三月,罗氏的外甥成婚,罗氏回乡下娘家吃喜酒。不料翌日县里来人寻她,说是她家昨夜走水,儿子罗元晋与儿媳柳氏,包括两个孙子、一个不足周岁的小孙女,连同婢女奶娘一干家仆,共计十三口,皆惨死火中。”

  “若非娘家兄嫂多留罗氏多住了一夜,罗氏怕也葬生于火海。她年少守寡,含辛茹苦养大独子,本是苦尽甘来,含饴弄孙,谁知一遭家破人亡,徒留她孑然一人存世。”

  “唉,世事无常,然后呢?”

  “然后……”

  裴琏想到罗氏递上的那封血书,以及太医替罗氏处理伤口时,竟在她背上发现刺着“冒赈侵贪,官官相护”八字。

  这些便涉及机密了。

  他并未提及,只道,“罗氏怀疑那场大火是有人蓄意谋害,并非县衙论断的意外走水,便开始写状纸,一次次去县衙请求重审。幽都县衙驳回,她便告去范阳郡,郡府衙门驳回,她便去别的县、别的郡继续喊冤……”

  “五年间,河北道十三个州府的衙门几乎被她走了个遍,无人受理她的案子。大抵是心灰意冷,她便孤注一掷,前来长安告御状。”

  明婳闻言惊呼:“从幽州来长安,她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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