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元朝和宋朝这个“虽和亦同”和“虽和同强”真的好棒!总有人渣骗女孩子!】

  【现代□□罪只是三年以上我就很不服】

  伍爱华看到弹幕之后说道:“对于幼女即使同意也认定为□□这种判决原则,宋元的想法和我们现代是一致的,现代也是这样设置的,只是我们将年龄提高到了十四周岁。”

  “因为立法者都有一个共识,就是不懂事的女孩子的同意不算同意,她们很容易被哄骗,所以将这种也认定为□□。”

  【大明律也规定了:□□女十二岁以下者,同强论,绞。】

  【别说了,大明律把年纪提升上去了,大清律例又把搞下来了,换成了十岁,斩。】

  【十一二的女孩子懂什么?她们难道就不配被保护吗?】

  【说起来,也不知道古代有没有罗密欧朱丽叶条款】

  【罗密欧朱丽叶条款是什么?】有古人问了。

  看到弹幕中提及,伍爱华说明了一下:“罗密欧朱丽叶条款主要是西方的说法,就是两小无猜条款,对于我们国家来说,虽然没有法律的规定,但是在司法解释中对于这一类的情况有一个特殊宽大处理的规定。”

  “之前说过,和十四周岁以下幼女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是否同意,都视为□□罪,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罪也需要负担刑事责任。”

  “但是在06年的一个司法解释中,有专门提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偶尔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未出现强迫、胁迫等情形,幼女也是同意的情况下,情节轻微未造成伤害的,不认为是犯罪。当然,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负担刑事责任,自然就更不存在□□罪的情况。”

  “在20年我们刑法修正案九已经把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了调整,修改为12-14周岁也可能存在刑事责任,并且对□□不满十周岁幼女使用更重的刑罚,但是两小无猜的审判原则还是留了下来。”

  “这么说吧,十五岁的男孩子和七八岁的女孩子发生关系,当然算犯罪,但是十五岁的男孩子和十四岁的女孩子两人是中学同学偷尝禁果,这种一般不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伍爱华这么一解释,古人都明白了过来:原来这就是两小无猜条款啊!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