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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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朝律法对女子双儿其实并不公平,夫家能随意休妻,妻子却不能休夫。妻子若想解除婚姻关系,只有在丈夫同意的情况下,双方通过官府合离。

  正因如此,阿青没有办法摆脱他那混账夫君。

  听说前些年,圣上其实有意修改这婚姻律法。可惜,这律法由来已久,莫说本朝,就是往前追溯数个朝代,皆是如此。这样的婚姻关系在百姓心中早已潜移默化,推行改革受到了各方阻碍,尤其京中贵族权势的坚决反对,因而未能顺利推行下去。

  不过,当今圣上依做了些努力。

  比如夫妻双方中,若有一方犯了重大罪责,或是做出了危害另一方的事情,影响到夫妻共同生活。官府可在查证后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不必双方同意。

  此律法刚颁布不到两年,在民间实行得并不算顺畅。

  原因很简单,当朝女子双儿的地位本就不高,又有古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就算真受了欺负,也没多少人敢闹上官府。

  何况在这偏远山村,许多女子双儿是被卖给了夫家,签的是卖身契,而非官府的正式婚书,谈何解除。

  但阿青不一样,阿青与周常之间是三媒六聘,有正式婚书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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