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30.苍蝇(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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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姆兰马上发现有一些不对劲的地方,尸体的脚部也露了出来。两只脚几乎都只剩下骨头,左脚背的趾骨上还有一点残留的皮肤。

  “萨姆,这好像不太正常。”琼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高尔夫正在一边,小心地挖掘周围的土壤,装进他随身携带的小瓶里。

  “是啊,按理说,是野狗最先发现了尸体。它啃食了尸体的脚部。按顺序应该拽着死尸把他往外拖。尸体埋得这么浅,应该不难做到才对。为什么要先挖掘尸体的头部呢?”

  “除非尸体的头部本来就露在外面。但如果那样,野狗为什么会先吃脚部呢,看来有可能这两个部位都被放在了外面。”

  萨姆兰不做声,他在想这有什么意义。

  随后的挖掘工作解释了这个疑问,尸体的躯体部分实际被掩埋得相当深。而且躯体上方的土壤也有被野狗抛掘的痕迹,但它似乎中途放弃了。尸体被取出时呈弓形,它被像一个驼背人一样塞进了这个只有一米长的坑里。尸体的末端完全裸露在外,也就成了最先被肉食性动物发现的部位。脸部似乎还盖着浅浅的土壤,在尸体头部周围发现的散乱土壤似乎证明了这一点。野狗在发现身体部分不易被发掘之后,转而对着脸部展开了它的攻势。尸体的脚部发现了一些蛆,但是,它们实在是太小了,高尔夫无法用肉眼分辨它们是哪一种蝇的幼虫。再者肌肉被野狗啃食得只剩下一丁点儿,发现的幼虫不过几条而已。但是尸体头部就大不一样了,那里有不少大个的蛆虫还有一些蝇卵。高尔夫将它们小心的装好。至于为什么要露出尸体的两端,这个问题悬而未决。

  “你们这么晚在公路边干什么?”萨姆兰看到了拖车和工程车,就决定先问问那两个年轻人。

  “警官先生,你也看到了,我们的车抛了锚。实在是没办法。”

  “然后你们就走进树林?”

  “她,噢,我女朋友闻到了很难闻的气味,我想去过看一看,谁知道是尸体,不然打死我也不会去的。”

  这倒是,多亏了他们才能发现这具尸体。

  “萨姆兰警官,尸体身长六英尺,胸部有枪伤。”

  “胸部?”萨姆兰惊讶地张大了嘴“你说胸部?”

  “是的,左胸部靠近心脏的部位。”

  萨姆兰几乎是欣喜若狂了,这会不会就是他们怎么也找不到的那个迪亚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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