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书我不穿了! 第174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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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禁止打架斗殴。

  写完这些改进后,他去帐篷里把自己的意见书给君泽看。

  君泽很满意,点头同意了。

  但第二天,会议继续开始后,先前的三条便让崔曜和围观的君泽都知道了什么是人类的主观能动性。

  只能一个人上台是不是,那我就在台上站着不下来,你们能怎么样?

  但剩下的人也不是省油的灯,你不下来是不是,当我们没有茶碗好欺负是不是?

  脱下鞋,往里塞点泥土,看我们能不能把你砸下来。

  你讲的厉害是不是,我们在下边喊号子,看谁能听见你说什么!

  于是第二天晚上,崔曜又紧急补上,台下不能大声喧哗,台上不讲的不能超过一炷香的时间。

  同时,还加强了护卫,禁止私下里把人别倒了的拖走之类的物理攻击。

  到这,这场大会才总算正常起来。

  萧君泽的法条是参照了部份后世的法则,主要功能是明确“产权”、“物权”,“人生权”的定意,他没有直接解一步除去奴籍——这不现实,他的吏治还没有深入到宗族之中,而是确定了奴籍不能超过规定的年限,主人不能随意打杀,交易必须过官府,在一定年限后,奴隶便是自由人。

  这对于各大乡豪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他们控制奴隶从来不是靠的奴籍,而是控制了对方的生产生活,就是把这些奴隶放掉,他们也会主动回到坞堡中。

  另外便是要求地契、房契等大宗不动产交易,必须在市政中确定的契约,才能拥有“产权”,否则,朝廷有权不承认,并且有拆除征收的权利,这一条可以了解土地兼并的情况,并且能没收隐藏的土地。

  这一条引起了不少反对,因为他们都知道朝廷的厉害,这多一道程序,官府能盘剥的事情就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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