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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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一个温柔着、热闹着、哄乱着的长安城。

  可我……可我呢?

  这时王维拐进一条绿柳荫荫的巷子里,笑道:“到了。”崔颢又嘱咐了我几句,方才离开。

  王维引我走入中门,高声笑道:“瞧是谁来了!”我眼前一亮,只见堂前栽了大朵大朵的芍药,粉白红紫诸般颜色无不齐备,更有二朵并生茎上的稀罕品种,明艳宽大的花盏压低了枝茎,沉甸甸地低着头,反而别有一番艳极盛极的雍容谦逊之态[1]。

  “阿妍!”短短两个字,声音由惊愕转为明快的喜悦。

  真好听啊。像一碗调得最最恰当的槐花蜜水,再多一勺蜜就太甜,再多一点水就太淡,清肝明目,解毒润肺。那嗓音虽然带着一丝显而易见的喑哑,却反而多了一份柔韧,那是从一个病弱之躯中生出的凝定和执着。

  那个声音的主人——

  她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没有之一。

  博陵崔氏啊!这个女子,让人一看便知是那高华风流的崔氏后人。

  她的腰很细,细到她浅蓝色的衣衫无法掩饰。她的脸色和嘴唇都有些发白,显然重病在身。她不像我在坊间所见的很多女郎,她们丰满、妩媚,大唐的风韵从她们的每一根发丝流泻到每一根手指,再写满在甜美的笑容里,哪怕画着诡怪特异的时世妆,也特异得快乐,生机勃勃。

  但她依然是从容的,优雅的,不容任何人轻视的。

  史书上说王维“丧妻不再娶,孤居三十年”。看到这个女子,我就理解了这句话。经历过这样的美好,还有什么样的美好能入得了你的眼?诀别了这样的美好,想再放脱这个尘世的一切乱枝芜叶,岂不是会变得非常容易?

  生命的前十几年里,我一直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学业也罢,容貌也罢,我曾在我的小小范围内优秀着,也骄傲着。

  但是此刻,我不想再看见她。尽管她这么美好。

  我低头搓着自己的手指和手掌。与人写了一年家书,风里来雨里去,我的手是我最不喜欢的部位,手指生硬,掌纹粗糙,全无女性的柔腻细嫩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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