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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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为难死孟梨了,他天生就没啥艺术细胞,唱歌跳舞画画弹琴,一个都不行,让他跑马拉松还差不多。

  “怎么,连首歌都不愿意为我唱啊?”叶簌簌拿话激他。

  常衡也面带笑容地望了过来,一手拿着拂尘,一手牵着驴绳,三人行在人间的绿荫小道上,难得这么一团和气。

  “那,那我就献丑了!”孟梨也不是那种矫情人,流行歌曲不会唱,那儿歌难道还不会吗?当场就唱了一首小毛驴。

  早就说常衡笑点低,孟梨才起了个嗓子,常衡就开始笑,一首歌下来,孟梨觉得常衡笑得脸上都快起褶了。

  叶簌簌也笑得直不起腰,她道:“孟梨,你果然没有骗人!你确实是献丑了!”

  “那你行,你来?”孟梨一下倒回驴身上,整个人是躺上面的,他还没来得及惊讶,自己咋那么能,就听见叶簌簌清了清嗓子,悠悠唱了起来,歌声确实清脆悦耳。

  只不过,常衡倒是没再像刚刚那样笑了,默默摸出一个果子,喂到了喘着粗气,时刻想尥蹶子把孟梨甩下来的黑驴子嘴里。

  驴子吃了果子,总算安分老实多了,乖乖地驼着孟梨。

  傍晚时,总算入了一座城池。

  孟梨这几天要么喝清汤寡水的薄粥,要么就是吃果子,嘴里早就淡出个鸟来,一进城就左看看,右看看,想找找好吃的。

  但他又身无分文。

  既不像道长带有法器,也不像叶簌簌那样,佩戴着首饰,他是真的一穷二白,又不能变回小狐狸当街钻火圈挣钱。

  就是因为没钱,所以,孟梨也不好意思提任何要求。倒是在路过街口时,看见有个散修盘腿坐地上。

  面前一堆破铜烂铁似的东西,比较引人注目的,是一条火红色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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