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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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用来扎进骨头的专用的长针,往常都是用在实验体上,你发现它很适合杀人。

  你抬起头,对他露出一个笑容,然后感觉到他脖颈的血液溅到了你的手上和脸上。

  你有些惊讶,他流的血比你想象中的多。但现在你没有工夫再去好奇了,你要先从这里出去,你已经没有退路了。

  ……

  你第一次呼吸到了外面的空

  气,但混着你自己身上的血味。

  你第一次杀人,但你杀了很多人。

  不过你毕竟还是一个出生不久的「孩子」。

  所以你的行为,大概只能叫做“给实验室造成了重创的逃匿”。

  好在哥谭鱼龙混杂,而且很多工作不需要身份证明,而你的身体也已经被催化到了可以伪装青少年的体型。

  所以你前期虽然躲躲藏藏,过得很惨,身上的很多消不下去的疤痕也是那个时候添的,但你到底活了下来,而且彻底成为哥谭的一份子。

  毕竟这里是让你扎根生长的地方。

  直到时隔多年,你再次找到了当年那个实验室的尾巴。

  你查到了他们的资料,然后发现凭自己大概是很难把他们一锅端的,老鼠总是有办法逃跑。你需要一个同样对哥谭很熟悉,而且有过不少这种追杀经验的搭档。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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