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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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珩的字大体框架上没有什么变化,只是笔触成熟了些,以前总是一笔一划的工整,是楷体,而现在有一些偏旁部首写的是连笔,是行楷。

  他让姜珩在行李箱里拿充电器的时候是存了私心的,他想让姜珩看到那支钢笔,可是姜珩刚刚的反应不像是看到了的样子。

  他没想过会遇见姜珩,带上字帖和笔只是因为练习字帖是他这么多年养成的习惯。

  高中那会上课传纸条,姜珩嘲笑他的字是“小学生字体”,从那时候开始,他就一直在练字,开始是因为想改善自己的字体,来自高中生愣头青的不服输,而后来习字却是因为想念姜珩。

  当初两人在不同的城市上大学,只有长假才能见到面。

  姜珩最后还是选择了艺考,念的设计专业,专业课多,他自己又上进,白天不是在教室就是在图书馆。

  梁翊在深市念市场营销,是李念音给他选择的专业,他自己并不感兴趣,所以相对姜珩来说就清闲了许多。

  那个时候虽然大家都带着手机在身边,有随时联系的条件,但姜珩忙,梁翊不想打扰他,于是课余无事却没法找姜珩聊天的时候,他便拿他们俩的同款钢笔出来练字,久而久之,字是进步了不少,性子也磨得温润了许多。

  而后两人断联,梁翊练字更是频繁了起来。

  一篇《兰亭集序》324字,梁翊就靠着默写让自己静下心来。

  几年来,他不知道自己已经写了多少遍,穗城家中书房斗柜里放了整整两抽屉。

  只因当初姜珩喜欢那首歌。

  直到进了楼梯间,被窗户的冷风迎面吹过来,姜珩才想起要穿好大衣。

  虽然这几年里,他经常幻想着和梁翊重逢,也早就想好了重逢时刻该怎么对梁翊解释当年的断联,但当他真正面对梁翊的质问,才发现自己心里也不是不慌乱的。刚才他花了好大功夫才控制住自己没有将当年的事和盘托出,全因那些事太不美好,他不想影响梁翊的情绪,更何况梁翊还病着,所以他只能狼狈地夺门而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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