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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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几个字,令人触之如冰、如火、如刀,蕴含着毁灭一切的憎恨之情,飞动着她对她数年以来的积怨。

  “我不认识你!”张琴秋是认识这个女俘的,这人原来就是她当妇女独立团团长时的一个战士,“你认错人了!”

  “烧成灰我也认识你!”

  “我叫苟秀英。”

  那女俘扬起一声冷笑:

  “苟秀英?那不就是已经死了的二班长吗?你贵人多忘事,那好,我就来提醒你一下吧。四年前,在旺苍坝抬伤员时……”

  张琴秋果真记起来了。那是红四方面军举行陕南战役期间,她带领妇女独立团担任运送弹药和伤员的任务。就是这个女兵,在运送伤员时,搜了敌人伤兵的腰包,把一个金戒指和一副金耳环私藏起来,拒不交公。她就叫吴金花。

  张琴秋严厉地处罚了她,开除了她的团籍,关了她三天禁闭,叫她当众检讨错误。

  几年来,这个受处罚的女人,一直没有忘怀,刻骨铭心的复仇心理,已成为维系她生命的一根精神支柱,她远远地望着惩罚过她的人,无时不伺机报复。

  恨,可以不共戴天,可以不分是非,可以不顾后果,可以同归于尽。

  “滚开!你这条狗!”李大壮忽然明白她们对话的性质了,她放开张琴秋,猛力向那个女俘扑过去。

  两个人翻滚在地上,李大壮把整个高大的身躯压在那个瘦小的女俘身上,如果她手中有把匕首,这个女俘就立刻完了。但她没有,她的双手死死地掐住那个女俘的脖子。吴金花的眼珠子突凸出来直翻白眼,她无法喊叫,两手两脚在沙地上乱扑腾。

  如果不是押俘虏的民团过来干涉,再有一分钟,吴金花就会气绝身亡了。李大壮背上挨了一枪托,她站起来,用变了调的声音,阔着噪门向着俘虏群大喊:

  “当心,吴金花是条咬人的狗!”

  这条狗终于被强烈的报复意识所驱使,出卖了她的仇人。在一个月后,伪《河西日报》上刊登了这样一条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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