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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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人民外汇登记法,是依照国家总动员法第三条第九款规定,指定外汇资产为国家总动员物资之一。这是对平民外汇的掠夺。

  自颁布《紧急处分令》以后,蒋介石每天晚上和中央银行总裁俞鸿钧通长途电话(上海)一次,询问收兑情况,蒋在上海收兑黄金约一百十多万两;美钞三千四百多万元以及大量港币、银元、白银等。

  如为稳定物价,此种方法未尝不能奏效。但是蒋的同库空虚,内战耗损浩大,赤字有增无减。而囤积居奇之风又不能抑制:金圆券只得又走法币老路,通货继续恶性膨胀。

  国库收支情况如下:1944年:岁入二千三百五十余亿元;支出一万二千五百八十九亿元。军费占65.68%;中央政务支出占14.88%;建设事业占14.10%……。

  1945年度,岁入为二千四百三十余亿元;岁出为一万二千五百九十亿余元。赤字为一万余亿元,百分比为81%。

  1946年收入为一万九千七百九十一亿余元;岁出为五万五千六百匕十二亿元,赤字为四万三千余亿元,百分比为75%。

  1947年:岁入为十三万亿余元;岁出为四十万亿余元,赤字为二十七万亿余元,百分比为78%。

  1948年预算为:岁入五十七万余亿元;岁出为九十五万余亿元。赤字为三十七万余亿元,百分比为38%强。但是这只是预算。只要内战一天不停,赤字的绝对值,就会迅速增加。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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