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同居(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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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我不会将你带去警局,也不会动你一根寒毛!」

  我坚定的对她说,我原本就没有要将她交给警察处理的意思。

  「那你干嘛带我来这?」她瞪大眼睛,觉得疑惑。

  疑惑是正常的,因为连我自已也弄不清为什么我会这么做。

  不过有件事我很确定。

  「你很漂亮!是我见过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我知道这样说很怪,但这节骨眼就请你相信我吧!我想帮助你不被警察抓到!」

  我说实话,她不相信。正常的。

  「还说不想强姦我!」她说,语气像跟老师打小报告的小女生。

  我耐心的解释,虽然这冤屈有些难洗刷。毕竟,谁会相信将杀人犯接回家的怪人?

  「或许你很难相信,但我真的不会动你!这间公寓是我买下的,我的家,如果你要躲警察没地方去,想住下来也可以,我明天就去帮你买些必需品。」

  我说。她不知是相信了,还是懒得再猜测,耸耸肩不再针对这问题探讨下去。

  大概是信了吧!我想。

  「所以…要怎么称呼你呢?」我有礼貌的问。

  以后还有段时间要相处(如果有的话),一直没有称呼是件很麻烦的事,总不能对一位小姐称呼喂!你!女人!之类的吧!

  「疯子,肖ㄟ的那种疯子。」她给了我不是正式名字的称呼,还特地用台语强调,怕被误会是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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