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原来我喜欢(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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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在想甚么啊?她是蛮漂亮的啦!但再怎么样,也是不会比游翡菁美丽的嘛,我干嘛一直盯着她呢?好像是没看过美女一样。」

  「但我为什么,就是会想再多看她一些?即使不看着她,光只是这样,静静地让她睡在我的身旁,没说上话,而只是相处在同一个空间中,我也有一种……好像还蛮幸福的感觉。」

  我以前都以为,我只是喜欢跟她讨论学术、探究中西医学,曾几何时,居然觉得,只要纯粹的相处就可以了?就很美好了。

  我想我是真的,喜欢她吧……

  不知觉间,时间流走,梁起风把车停在路边,自己也小小瞇眼了一下,再睁眼时,看看仪錶板上的时间,已是半夜三点。

  「嗯她还没醒耶,怎么办呢?这个时间把她送回家的话,好像也挺奇怪,庄伯应该睡了吧?看来庄伯真的对我很放心耶,居然后面都没有再打电话过来了,他是希望我跟他女儿混一整夜吗?」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好了…….啊不是啦,我只是在想,我好像得先把她带回我家去……我没有要干么啦,就只是觉得让她一直睡在车上不好,不如睡在我家的客厅,反正我也住她楼上而已,她中途醒来的话,随时就可以下楼回家。」

  梁起风于是把车开回了家,小心翼翼地,把庄丝若半扛半拖地,带进了电梯,到了楼层以后,又顺着梯厅廊道,走往自己的住家。

  「喔,丝若看起来人瘦瘦的,其实还是很重耶!到底那些把女人在夜店灌醉后,又带回家捡尸的人,是怎么办到的啊?每个都是健身健到六块肌的壮丁?」

  「喔不是,我不是要『捡尸』,我怎么会想到这两个字?我今天是去英雄救美的耶!我怎么会是那种,意图不轨的坏男人。」

  「喔好累喔,终于扛进家里了,就让她在我客厅的沙发躺着吧?还好我当初跟房东说,我自己要买一组好躺的,要不然原本的廉价沙发喔,真的不太好睡。」

  「但是她在客厅睡的话,那我要…….」

  正这样想着时,庄丝若突然有了动静,猛然「呕」的一声,竟朝梁起风的上半身,吐出了一大口东西,像是酒水挟带着胃酸的感觉,实在不是个好味道。

  「喔shit!我的衣服!庄丝若你!」

  梁起风正想抱怨,却见庄丝若吐完后,身形又向沙发倒了回去,看似半睡半醒之间的,呢喃自语,意识仍未真正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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