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933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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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看出来荆小强当初给蒂姆的许诺多有分量了吧。

  贵如好莱坞配乐界几乎第一的大佬,还入不了林肯中心的法眼,哪怕他是根红苗正的自家出品。

  在古典音乐界没搞出什么名气,走出去赚了商业领域的钱,想再回头得到古典音乐界的认可,极难!

  荆小强却是先在古典音乐界唱出青年第一人的傲然地位,更凭借一连串歌舞编剧作品,在百老汇跟大都会歌剧院公演,直接成为大都会歌剧院力捧的新人。

  这样他再抽空到流行音乐、摇滚音乐界降维打击,根本无损林肯中心、大都会歌剧院的地位,还隐隐有种他们放出来的高手可以跨界吊打一切的意思。

  各行各业其实都这样,到了最巅峰的高手比拼,普通人甚至专家们都不一定能客观的区分出孰高孰低,更多是主观倾向、利益驱使的站队。

  所以想抨击反骂杰斐逊这套说法,最起码的就得去看看这部电影。

  然后又不得不承认,蒂姆把“懂戏”,也是每分每秒配乐都是在为剧情服务这个特点展现得淋漓尽致。

  整部电影因为他的配乐增色不少。

  这里还出了不少乌龙,因为只有洛杉矶跟薪乡的主要大影院是用的蒂姆配乐版本,有些看了原本龙哥他们做的配乐版本电影就过来写专栏开骂的。

  被杰斐逊故意留待两三天后才一并笑骂,你们连基本的配乐辨听能力都没有,那种低端配乐,根本谈不上艺术性的简单配乐,你们居然可以以为是蒂姆的作品,单凭这点你们就没资格跟我辩论。

  说到底,杰斐逊也需要这样舌战群儒的战役来不断提升他的逼格,评论家就是要在一次次辩论中积累战绩,辩论还在乎原本的辩题是对错吗,关键是他辩赢了就会获得越来越高的关注度。

  一时间在文艺圈里把这部电影炒得沸沸扬扬!

  以让阿诺、龙哥甚至荆小强自己都很难引起这么大的争论,前两位是咖位不够,荆小强是没得争。

  蒂姆刚刚好,本来就争议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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