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434节(1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就像国内后来各家电视台之间的关系,好电视剧首轮自家播出后,其他各家都会来买个版权播放。

  只是歌舞剧这种东西,同一个剧本,各家演来肯定有差别。

  既是一种艺术上的百花齐放,也会私底下暗暗别苗头。

  热爱歌舞剧的观众也会各个版本看了之后相互点评。

  这个剧本版权肯定是属于hk文化中心的,当初人家掏了三千万港币援建沪海歌舞中心就算是买了。

  包括所有配乐、形象啥的。

  但唯独那首《victory》是荆小强来了薪乡才临时拿出来镇乐团。

  文化中心这几天卖了好多家,总计过百万美元的版权收入,开心得不得了。

  不光保证剧目本身投入赢利,以后这些公演场次,都要算到他们的业绩头上。

  绝对值得回到hk吹一波,凭这个业绩在hk文化界甚至政界都能吃到满嘴油,甚至一辈子。

  所以不光在接下来的演出大开支票,帮荆小强授权《victory》也不遗余力,各种帮忙推广。

  这就是路走宽了,大家都得利。

  唱片公司给了十万美元的版权代理,然后各家只要用一次,就给多少钱!

  单独出cd销售分成,公开的影视作品使用,也要给钱。

  这些就有唱片公司来负责追收,每年跟荆小强结账。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