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武皇第一女官 第237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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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表为婚,是包括姑舅表兄弟姊妹为婚、两姨表兄弟姊妹为婚的近亲姻亲。[1]

  **

  姜沃是几年前的新岁想到这个问题的——

  彼时皇帝正宛如‘催生办’上身,力劝姜沃有个孩子,好与皇家婚配。

  姜沃在皇帝面前混过此事后,忽然惊觉:以此时的社会风俗,以及皇帝想要结亲施恩给身边亲厚人的性情,安安将来的婚事,便有可能是中表亲。

  就像历史上的太平。

  她的第一位驸马薛绍,便是皇帝同胞姊妹城阳公主的儿子,是正经的表哥。后来的驸马武攸暨,也是中表亲。

  姜沃就是那时候真正去了解大唐《户婚律》的。

  那却也是她第一次体会到,有时候律法在传统、风俗面前,竟然是无能为力的。

  *

  说来,姜沃原本一直以为,中国古代,对于近亲结婚这件事,是缺乏科学认知,甚至是具有反向认知‘以差当好’的——

  不但没有认识到近亲结婚对子孙后代的风险,反而将‘亲上加亲’作为一种好的婚姻。

  直到她来到大唐,待的越久,越体会到那句‘不能小瞧古人的智慧。’

  并不是年代久远,人就都是蒙昧的。

  古人,实则很早就认识到了近亲结婚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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