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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其妙地矫情了一阵。喓喓草虫,忧心忡忡的那种。

  这天倒是终于见到了。

  远远的,没说上话。不过心安。

  今天在微博上看见一位大大说:“我这种类型的创作者,读者很容易能判断出我们的心理状态。搞创作搞得最好的时候说明离嗝屁不远,搞创作搞得平庸说明活得快乐与充实。”

  太真实了。哈哈。

  我的表现谈不上灵感迸发或是平庸,只是想写与不想写。心理状态好了许多,对这个宣泄渠道的依赖自然也下降。近来不怎么想写,就因为这样好好的一章小说快被我写得像几周的日记了。生活很充实,心里是平和安定的,与她像是重新相识相知,一点一点,慢慢熟悉起来。像水浴温酒,恰到好处,这种感觉从前没有的。

  有一说一,我觉得余温馨的提议很妙。《多少一晚》,从此又名《重生之前女友竟是我的顶头上》,怎么样?

  今晚只写了一行废话,不知道她在做什么呢。

  原以为她出差去了,不曾想下午在公司进洗手间时冷不防遇见。向她点了点头,她擦拭着手,自然地浅笑了一下。

  低头洗手时忍不住在镜子里悄悄看她。

  好美。

  深色西装,红唇。她抬手用小拇指将一处唇色抹匀,像在细改一幅画。水流在手上,我看得出神。她懒散地抬了抬眼,在镜子里对上我的视线。

  从绪的睫毛天然的长而浓密,由于眼睛敏感,她也不愿化妆时在眼部尤其是睫毛上大动干戈。那睫毛自然地下垂,在尾部微微扬起,因此她总是看着像只没睡醒的小猫咪,怎么都带着点懒散。可爱得让人想要蹂躏。

  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出神太久,我急忙拉回视线,垂头关水,匆忙扯了张纸巾擦拭。

  镜子里的身影慢慢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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