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座美食城[基建] 第52节(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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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人族不太会做生意,他们喜欢待在混乱集市是因为这里最方面黑吃黑吃黑,他们靠打劫抢匪赚钱!

  倒不是有多正义,而是抢匪已经至少抢过一轮,比“0”号受害者有钱。

  斐洛司取缔混乱集市,受最大影响的就是他们,但斐洛司太强了,他们打不过qaq

  不仅得听话地劳动改造,还得交保护费。

  巨人族靠着黑吃黑吃黑赚的钱并不少,但他们没有理财概念,掏空全族的钱只够租最偏远的商铺,1万金币一个月,他们租了五百平的,就这样塞下五六个巨人后连转身都困难。

  金币全交了租金,没有金币的巨人们连最爱的烧烤店也去不了,所以,他们摆摊是最认真的。

  巨人的脑子不灵光,但他们力气大吃得多,储备粮多得自己都忘记了有什么,为了挣钱去吃烧烤,他们将族地认真地翻找了一些,扛了一山又一山的货物过来卖。

  斐洛司先是采购了300头的低级巨犀牛,巨犀牛的等级虽然都在10级左右,但块头很大,一只巨犀牛最少有10吨重,去掉巨大的犀角也有8吨左右。

  虽然没有小牛和母牛,但这么多的牛肉也够吃一段时间了。

  一头巨犀牛卖300金,9000金的收入虽然不多,但也让看店的卢克激动不已。

  巨犀牛对巨人来说不好吃,犀牛角臭臭的,就算是不挑食的巨人也不太爱吃。

  但巨人的族地十分广阔,因为总是被巨人踩踏,只有最柔软的绒绒草能活下来,没有其它植物争夺养分的绒绒草被无数的巨人排泄山滋养着,简直就是疯长。

  而这种绒绒草则是巨犀牛最喜欢的食物。

  巨人不太爱吃巨犀牛,有其他食物可以选择的情况下都不会捕捉巨犀牛,于是巨犀牛也在他们的领地里开始疯狂繁衍。

  几十万?或者上百万?总之,那是一个多到卢克出门上厕所都能不小心踢死一大堆的密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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