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座美食城[基建] 第16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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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十八了!力气很大很大的,可以做搬运工!我会干得很好的!”

  “莉莉,听好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四岁了,爸爸一定会想办法让你进厂的,你要好好为领主大人干活知道吗?”

  “……”

  学徒工最大的工钱就是一两顿饭。这个时代没什么养孩子的概念,给一口饭吃养到四岁,就得凭她/他自己出去挣吃的,包一顿饭的还是家里的负担,不过熬到十二岁就好了,工资虽然还是那么少,但能给家里带来收入了。

  像莉莉丝这样七岁就能拿一个月三个铜币的工钱,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像老麦克这样善良大方的好雇主太过少见了!

  13-18岁的烧火工人月薪100铜币,18岁以上的搬运工月薪300铜币,那更是想都不敢想的天大好事!

  莉莉丝的父亲在受伤前,干得正是最累最苦的卸货工人,月薪60已经是家里的最大经济支柱了。

  所有人都疯狂了。

  至于是不是陷阱,谁都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或者说刻意地将它忽略了。

  烧火工100铜币,搬运工300铜币,这已经是找遍整个兰斯维利城都难得的体面工作。

  “我值100铜币/300铜币吗?”

  答案是不值的。

  奴隶主那里,老人最便宜,只需要10铜币;半大少年吃得多,力气也有限,30铜币;普通女人能干些活还能生孩子,40铜币;小孩有赌的价值,价格贵不少,50铜币;青壮男人可以干活,80铜币;漂亮的年轻少女最贵,可以卖出1银币以上的价格。

  一个烧火工,只要认真干活,一个月就能拿1银币,很多人本身甚至都不值这个价钱,更别提一个月3银币的搬运工。

  提成和优秀员工奖金甚至都没被当成饼,工资能发到手,哪怕只是一个月都是他们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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