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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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镇随如实陈述,如水黑眸动了动。

  琴骨人算是比较特殊的人种,古骨族史书有记,远古时期人类分族而居,极易辨认,但近千年来混杂而居,根本就分不清哪族是哪族了,除非人死肉腐,才能从骨骼推知此人是何人种。琴骨人死后,全副骨骼上上下下共有大小不均的孔洞三百零六个,每每将琴骨迎风立放,必是风过曲出,清宛悠扬,故而得名。

  最令古骨族灵们啧啧称奇的是,同一位置,同一时间,无论风劲是否相同,骨骼发出的曲调却绝无重复;若是将骨骼分解,不同的部位迎风谱出的曲音风格也完全不同,时而雄厚,时而婉约。若是用于伴乐,它又能与乐工弹奏的曲调产生共振,使曲子更加扣人心弦。因此,琴骨也是古骨族乐师的最爱。

  然而,越是惹古骨族灵们喜爱的东西,就越少。越少的东西,就越不易得到。

  随着时间流逝,“喜爱”会变质成“狂热”——这是常情。

  “随随,你用透骨眼帮帮我,看看哪些人骨骼上有洞,再帮我数数是不是三百零六个。大小不论,如果是,我们就拖着那人回去交差。”辰门一张俊脸趁着镇随发呆时凑了过来。

  “不。我讨厌看那些骨骼。”她斩钉截铁地拒绝。

  “帮帮忙嘛!”

  “休想。”推开他的脸,镇随躺向草地,一片深蓝天空映入黑瞳。

  黄昏已过,快入夜了。

  她的透骨眼是天生,就算现在习惯了右眼的透骨能力,她依然不喜常用,甚至,拒绝使用。

  儿时,她是极厌恶这只右眼的。她爹是前代土尊,她娘是灵界焰夜族公主,灵界各族通婚是很寻常的事,照理,他们也会生出正常的孩子才对,但她不是。

  在别人眼中,古骨城是风景绝美之地,在她眼里却是骷髅满街走的地狱。九岁那年,被爹强行送去学堂念书,被辰门缠上,他送她一块浣火纱覆住右眼,从此成为朋友,连带的也认识了月纬、摄缇和荧惑。

  随着年岁增长,对透骨眼虽不再讨厌,却仍是白纱覆眼,能不用就尽量不用。

  试问,谁会喜欢在宏伟辉煌的宫殿中看到骷髅林立?谁会喜欢登高远眺时,在满目苍绿下看到满街的骷髅?更何况儿时定力不佳,看了骷髅会做上三天的噩梦,她当然是能避就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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