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倦 第103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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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书有云,万物之首忌食荤腥,讳损地灵。

  他虽然算不上万物之首,可也不能杀人,一旦他杀了人,那他养满窥天山巅的笙白花悉数作废,他坚持了近十年的吃恶鬼、救凡人功亏一篑,他本想体面前往的苍穹之上另一个可叫他安稳生活的世界不会再对他打开。

  周笙白当时是下了豪赌的。

  在他于山洞里,身上的黑羽未完全褪去,却被丁清莹莹双目吸引,又被她偷得一个吻起。在他毫不犹豫,去了鄞都城那家首饰店,将她之前看中的黄玉簪买下起,他便是在豪赌自己与丁清的未来。

  丁清长在他的未来里了,不用看天石镜也知道,周笙白的余生皆是她。

  所以他不管不顾,放任一切,哪怕是要他杀人他也不会眨眼。

  可赵煊不敢让他杀,赵城主胆小,留得周笙白十指干净,未染上凡人的鲜血。

  丁清将手放在天石镜上,当漆黑的神石荡起一圈涟漪,其中逐渐倒映着周笙白的脸时,周笙白背过身去。

  他能坦然接受丁清看见另一个咄咄逼人的他,但他不能看见丁清在得知赵煊真正的死因时的表情,哪怕她没有任何表情,他都不能接受。

  酸涩从心头蔓延,就像是一坛陈年老醋掀了盖,翻了罐身,浓稠丑陋名为嫉妒的腥酸浆液粘腻地爬在了他的心口,几乎将他淹没。

  丁清沉默了会儿,她用另一只手攥住周笙白的袖摆,缓慢闭上双眼,去看她想看见的过去,搜寻他过去的记忆。

  丁清像是突然通晓了天石镜的用法,她排除了其他,只想知道他此生至现在,所有快乐的回忆。

  从他的幼年起,周笙白就没怎么笑过。

  在他的眼中,周离虞与翎云是一对不恩爱的夫妻,周离虞一年见不到翎云几回,即便她对周笙白不错,可她整日沉默寡言拉着一张脸,始终让心思敏感的周笙白觉得,她是不喜欢他的。

  他幼年时最快乐的事,居然是下雨天里周离虞将他哄睡着后,奔向路过附近的翎云过夜,而他装睡醒来,见屋外下雨,想着周离虞什么时候回来,趴在窗前偷偷朝外看回家的小路,却见一只枯叶蝶为了避雨,莽撞地撞上了他的鼻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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