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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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程颐是个极其聪慧且应变能力极强的孩子,方夜并不想让他学成一个刻板的书呆子,因此对他成绩方面没有提很高的要求。

  一切以兴趣使然,加之潜移默化的价值观的引导。

  但陆程颐却确很有出息,从小学到初中成绩一直是班里甚至年级的第一,从来没有下滑过。

  方夜不得不感慨命运之子的天赋,竟然没有遗传楚卿的蠢笨和甄又川的放荡,真是万幸至极。

  而且陆程颐的性格也挺不错,在方夜这受了那次挫折后也不记仇气馁,反而依旧很是粘他。

  方夜每次从公司回来,陆程颐就成了他身上的挂件儿。走到哪儿跟到哪儿,简直形影不离。

  只不过他应当是把他当时那句话记在了心里,没有再叫过他爸爸,偶尔会喊他一声叔叔。

  方夜对这个瓷娃娃简直爱不释手,完全抵挡不了。他特别喜欢让陆程颐坐在他腿上,一起在纸上写写画画,教他一些东西。

  只不过再听话的娃娃,也会成长,再软糯的少年,也有叛逆期。

  陆程颐的叛逆期在初中。

  方夜在陆程颐上小学的时候,就养成了送他上下学的习惯。

  到了初中之后,陆程颐的学校离家远了。方夜也还会在下班之后,绕路去接他回家。

  偶尔公司里的事务太过繁忙,方夜才会吩咐管家,派司机去接他。

  不过这次方夜却在公司里忙得忘记了时间,等到反应过来,时钟的指针已经指向了6点整。

  陆程颐已经放学半个小时,方夜忘了和司机说,也不清楚司机有没有去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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