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章(1 / 2)
选择冰城,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哪里几乎已没有什么成规模的幸存者势力了;第二,那里有猩红藤蔓。
林默清楚,他身上有三具圣骸,绝对是眼下整个地球之上手握圣骸最多的人,也是最受人觊觎的存在,他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战斗的中心,他不可能凭一己之力抵抗所有强大与不可思议的极端变异体,哪怕这些生物一个个的登场,车轮战也将他活活耗死了,哪怕有三具圣骸在身躯之中也不可能。
而林默的计划也非常简单——他要和那头猩红藤蔓联手。
今时不同往日,林默已有足够的实力可以与那头猩红藤蔓叫板,平起平坐,才能有合作的可能,而那头极端变异体如果仍然像是之前林默离开奉天的时候的那样“呆萌”,无疑对林默更有利。
但林默想象也觉得不大可能,从他离开奉天到现在,时间也不短了,虽然他再未亲眼见过这头极端变异体,但从其他人的口中却已然是不止一次的听到过了。
而和林默说起这家伙的那些人的身份地位暂且不论,只说一点,他们在说到猩红藤蔓的时候,对这家伙的语气态度基本都是深深地忌惮。
而从猩红藤蔓表现出来的强悍进化能力来看,这头生物眼下可能已然智慧程度不低,甚至是老奸巨猾的程度了,毕竟,从那家伙收拢那么多人类大脑来看就能看出来这头猩红藤蔓对智慧的重视程度。
林默已经做好了虚与委蛇的准备,而且,他虽然打算与猩红藤蔓联手,但并不打算在那家伙盘踞的奉天,而是在冰城。
无论怎么说,那头猩红藤蔓即使已经近动物化了,却仍然有一定的植物特征,而植物这东西作为固定生物,主场的优势也是不容忽视的,林默愿意与对方联合,却要保证对方对自己的威胁并不足够大。
至于如何说服对方,如果猩红藤蔓全是动物脑子林默或许还没有多少把握,但猩红藤蔓的智慧不低,林默又手握圣骸,而在此之前,猩红藤蔓更是一度主动提出与林默联合的意愿,因此,猩红藤蔓没有拒绝的理由。
但林默却没有直飞冰城,他在申城附近转了几圈,第一个目的地却是石门,他还记得那个黑暗超市之中的小女孩儿和那块小石头。
虽然那石头应当正是一个拥有强悍生命形势的极端变异体甚至于是上时代生物,但林默还是打算过去一趟——他记得清清楚楚自己答应过那丫头片子要回去看她。
而且,说实话,林默真的有点儿想那个小姑娘了,虽然只是一面之缘,林默却当真有点儿喜欢那个天真的丫头片子,那是与林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截然相反的一个人。
因此,林默花了大约三天的时间,这一路上走走停停,中间还被一头极端变异特截击了一次,那东西没有太多的特意之处,只是体型庞大,全身像是个巨大的肿瘤,和林默最开始在冰城见过的那种血泥怪有点儿近似之处,但生命体远比血泥怪牢靠且生命力极端的顽强,不过这东西的智慧程度相当低,战斗没有什么脑子,林默和它缠斗了一段时间,最后用电浆球炮弹将这家伙活活轰成彻头彻尾的血泥了。
当然,林默对这东西的基因是基本没有什么兴趣的,他虽然对这家伙可以摊成一大滩的血而不死的能力有点儿“喜爱”,但那意味着放弃生物体的智慧,即放弃意识,这是林默不能接受的,自然也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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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清楚,他身上有三具圣骸,绝对是眼下整个地球之上手握圣骸最多的人,也是最受人觊觎的存在,他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战斗的中心,他不可能凭一己之力抵抗所有强大与不可思议的极端变异体,哪怕这些生物一个个的登场,车轮战也将他活活耗死了,哪怕有三具圣骸在身躯之中也不可能。
而林默的计划也非常简单——他要和那头猩红藤蔓联手。
今时不同往日,林默已有足够的实力可以与那头猩红藤蔓叫板,平起平坐,才能有合作的可能,而那头极端变异体如果仍然像是之前林默离开奉天的时候的那样“呆萌”,无疑对林默更有利。
但林默想象也觉得不大可能,从他离开奉天到现在,时间也不短了,虽然他再未亲眼见过这头极端变异体,但从其他人的口中却已然是不止一次的听到过了。
而和林默说起这家伙的那些人的身份地位暂且不论,只说一点,他们在说到猩红藤蔓的时候,对这家伙的语气态度基本都是深深地忌惮。
而从猩红藤蔓表现出来的强悍进化能力来看,这头生物眼下可能已然智慧程度不低,甚至是老奸巨猾的程度了,毕竟,从那家伙收拢那么多人类大脑来看就能看出来这头猩红藤蔓对智慧的重视程度。
林默已经做好了虚与委蛇的准备,而且,他虽然打算与猩红藤蔓联手,但并不打算在那家伙盘踞的奉天,而是在冰城。
无论怎么说,那头猩红藤蔓即使已经近动物化了,却仍然有一定的植物特征,而植物这东西作为固定生物,主场的优势也是不容忽视的,林默愿意与对方联合,却要保证对方对自己的威胁并不足够大。
至于如何说服对方,如果猩红藤蔓全是动物脑子林默或许还没有多少把握,但猩红藤蔓的智慧不低,林默又手握圣骸,而在此之前,猩红藤蔓更是一度主动提出与林默联合的意愿,因此,猩红藤蔓没有拒绝的理由。
但林默却没有直飞冰城,他在申城附近转了几圈,第一个目的地却是石门,他还记得那个黑暗超市之中的小女孩儿和那块小石头。
虽然那石头应当正是一个拥有强悍生命形势的极端变异体甚至于是上时代生物,但林默还是打算过去一趟——他记得清清楚楚自己答应过那丫头片子要回去看她。
而且,说实话,林默真的有点儿想那个小姑娘了,虽然只是一面之缘,林默却当真有点儿喜欢那个天真的丫头片子,那是与林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截然相反的一个人。
因此,林默花了大约三天的时间,这一路上走走停停,中间还被一头极端变异特截击了一次,那东西没有太多的特意之处,只是体型庞大,全身像是个巨大的肿瘤,和林默最开始在冰城见过的那种血泥怪有点儿近似之处,但生命体远比血泥怪牢靠且生命力极端的顽强,不过这东西的智慧程度相当低,战斗没有什么脑子,林默和它缠斗了一段时间,最后用电浆球炮弹将这家伙活活轰成彻头彻尾的血泥了。
当然,林默对这东西的基因是基本没有什么兴趣的,他虽然对这家伙可以摊成一大滩的血而不死的能力有点儿“喜爱”,但那意味着放弃生物体的智慧,即放弃意识,这是林默不能接受的,自然也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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