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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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我的提问,乔君烈在发给我的电子邮件里逐一作出了回答。他说在蓝雪被杀害的那天晚上,他是九时多离开家里的,在街上胡乱转了一圈,情绪渐渐地稳定下来,就决定到杨丽童的住处去。其实当天下午他已经和杨丽童说过要到她那里去的。既然今晚和蓝雪彻底闹翻了,他就可以无所顾忌地不回家了。他不想以愁眉苦脸的模样出现在杨丽童面前。他有一个心理习惯,也可以称之为怪癖,就是在心情沉重的时候,他总是独自一个人走路,以此方法自我卸载。他徒步前往杨丽童的住处,路过百得超级商场,在那里买了两盒中华香烟,时间大约为十时左右。后来他继续走路,在不知不觉中走了两个多钟头了,抄近道穿过街心花园,不远处就是杨丽童的住处了。大概是将近零时了,附近几乎没有路人,两个劫匪持刀剪径。他是一个不畏强暴、不轻易服输的人,不甘被抢去钱包,于是奋起反抗,手臂被劫匪的刀蹭了一下,所以衬衫上留有自己的血迹。乔君烈特别作出解释,他遭到抢劫却不报案,是因为他觉得往派出所跑一趟也无助于把钱包要回来,就没有多此一举。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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