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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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尸王一醒来,他就已经知道,尸变耗费了他大半的妖力,现在的尸王不过只有五岁孩子的智商。会喜欢梦汐手上的夜明珠,也不过是因为常年生存在黑暗中,对光既畏惧又向往。这颗夜明珠是仙家至宝,散发的光芒纯净明亮,温和舒适,会随着不同的环境而发生变化,不会对任何东西产生伤害。

  因此当尸王问梦汐要夜明珠的时候,皓骞就悄悄地传音告诉梦汐,让她先把夜明珠给他,只要她好好哄着就不会有事。

  原本只是拖延之计,却没想到这个大胆的丫头把夜明珠给尸王以后,居然问他收灵兽的方法。他当下就知道了梦汐想要做什么,转念想想这未尝也不是一件好事。从最低级的白僵到尸王紫僵,至少要修炼一千年的时间。而一千年的修为在妖魔之中也算得上是佼佼者了。

  “要收服灵兽,必须要有一件神器为载体,将你的血滴在上面,然后亲手放在灵兽的身上。灵兽只要一接触到神器,神器会与它相融,盟约就算是达成了。但前提是,灵兽必须心甘情愿地接受,否则无效。”

  ……

  “什么交易?”尸王歪了歪头,视线一刻不离地放在手镯上,生怕一眨眼它就会消失。

  “你答应我一件事,然后我就把这两样东西都送你,好不好?”笑得轻巧,梦汐带点诱惑的口吻说道。

  尸王蹙眉:“我如果不答应呢?”

  “唔……不答应啊,那就只能给你这颗夜明珠了,这个手镯我还是自己留着好了。” 摇了摇头,梦汐略带惋惜道,作势要将手镯收起来。

  “你等等……”尸王见她那么快就要放回去,眯起眼睛思虑了一下,“那好吧,我答应你,不过你要先把手镯给我。”

  “好啊,我帮你带?”梦汐举起手镯,笑得灿烂无比。而手镯也像是具有灵性般的,变大了一圈,四周的光芒散发地比刚才还要闪亮迷人。

  尸王见了喜不胜收,这个宝贝就快是他的了呢,想都没想就将粗大的手腕递了上去。

  梦汐见机会来了,当机立断,将已滴入血的手镯套在了尸王的手上。手镯刚一碰到他的手,就马上消失不见了。

  尸王盯着自己的手腕左看右看,突然感到了一阵剧痛,发狂似的跳了起来。梦汐心下一骇,感觉情况不对,连忙后退几步,旁边的皓骞也瞬间大惊失色。

  怎么会这样?手镯消失了,就说明梦汐和尸王的盟约已经达成。照理说他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才对啊。是哪里出错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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