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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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啦,我要休息了,你记得等一切都尘埃落定了之后,把这个东西还给纪兰笙。”

  ——

  又过了三天,民女纪兰笙拖着一个畏首畏脚的人,敲响了衙门的登堂鼓。

  “传——民女纪兰笙上堂。”

  王石川坐在一尺案台后面,敲响了惊堂木:“何人告状。”

  “民女纪兰笙,为兄鸣冤!”

  “你兄长怎么了?”

  “家兄受人陷害,在回乡路上遭人陷害,如今整个人只能在塌上躺着,再起不能,望巡抚大人替民女做主!”

  “你说他受人陷害,可有指证?又可有证据?”

  纪兰笙一指她带上来的那人:“我要告的,是衙门从事薛平喻,这便是人证。是他帮着薛平喻勾结凶匪,害我兄长!”

  “可有此事?”这话是对着那人说的。

  那人早就吓破了胆子,忙着磕头:“大人小的冤枉啊,大人!跟小的没关系,小的就是中间赚了点钱,传个话,小的不知道他们做什么啊大人。”

  “大人莫要听他胡说,这人常年给凶匪揽生意,已经是个惯犯了。”

  “你这般说,可是要有证据的。”

  “有,有人能作证曾经见过薛平喻接触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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