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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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了电话,黎烁把箱子里的东西都腾出来放置规整,又拿起日记本坐在书桌前。

  黎烁写完了很多个日记本,而这本是来乔森前几周才开始写的,还没用多少。

  黎烁想了想,觉得在乔森的生活确实是值得记录的,索性抽了支笔开始写3025年9月1日的日记。

  写了没几个字,感觉出墨不大顺畅,一时又找不到别的笔,想了想,才小心翼翼地拿出了床头柜的抽屉里一支还没拆封的笔。

  那是斯汀去世前不久送给黎烁的一支笔,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但不用打墨也不用换笔芯,可以用上十余年,是斯汀和他的研究室心血来潮研发的一个小玩意儿。

  黎烁一直不舍得用,现在又觉得一直放着也是浪费,不如拿出来写日记了。

  刚刚合上本子,房门就被敲响了。

  “啪——”黎烁刚刚打开门,放在本子上的笔就被跳上桌的皮斯可甩到了地上,滚到了向时陨脚边。

  向时陨把手里的热牛奶递给黎烁,又弯下腰去捡笔,脖子上挂着的吊坠从居家服宽松的领口处漏了出来。

  黎烁很紧张地接过笔,反复确认了没有刮蹭到的地方才放下心,抬眼又不经意地瞥到了向时陨胸前的吊坠。

  是一枚狙击步枪常用的弹头,上面还刻了字母“L”。

  “为什么把这个戴在身上?”黎烁啜了一口牛奶,忍不住问。

  向时陨这才发现自己脖子上的吊坠掉了出来,顿了顿:

  “别人给的。”

  说完又觉得自己本可以立马现编一个搪塞的理由,没必要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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