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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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签字人与主人同生共死,竟然不用写在纸上,而是默认条件。

  二是只要签字人自愿在纸上留下痕迹就行,竟然没有必须是签名或者盖指印之类的要求。

  这两点都属于对认主契约的主人,非常有利的霸王条款了。

  元奚握着认主契约的手紧了紧,小心的把其放入符箓空间里。

  她想到了4天后黄蓝风的签名会。

  这种能让黑凤凰,正大光明留下字迹的机会可不多。

  是不是可以利用一下。

  如果能用认主契约,直接把黑凤凰收到麾下。

  那样不仅会少了个实力强劲,又对自己心存恶意的敌人,还会多一个非常厉害的帮手。

  说不定天空会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也能知道一二了。

  元奚觉得,把认主契约用在黑凤凰身上,比用在花上身上有价值多了。

  但同样难度也大上很多。

  花上这种不认识字的小动物,随便忽悠两句,就能让它在认主契约上留下爪印。

  但忽悠黑凤凰的难度就大多了。

  认主契约上,必须有“认xx为主”的字样,很容易引起黑凤凰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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