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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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龙臣是一个恶人,却恶得有自己的道理。

  他在其他地方,杀人无数,却对于比武这件事情,觉得十分神圣,他是一个武痴,是一个大光头,而那齐昊森却是一个儒雅的文士,十分的敬佩对方,邀战了一千多回,屡战屡败,但还乐此不彼。

  又有人问他:你为什么知道明知道是输,还去挑战人家?

  龙臣哈哈大笑说:“因为我想赢啊!”

  打了二十多年,几乎每过一阵子,他就要去佛山一趟,输了一千多回,没有一次是赢的。

  在齐昊森结婚生子后,他还想去挑战,结果觉得丢脸,胜之不武,毕竟人家泄了元阳,习武之人,最忌讳破身。

  他一咬牙也跑去一家青楼,找个女人坏了自己习武的身体,再去挑战,这一回,他赢了。

  可是这一次,他还很失望。

  又有人问他:为什么你这一次赢了,却又不开心了?

  龙臣说:“因为我胜之不武啊!就算是我和他差不多了,但他也没有了战意,有妻子,想隐退了,我想和他巅峰的时候打一场,堂堂正正的赢他一次,证明咱苦修的蠢材啊.....是能赢过天才的。”

  我听到这,才有些听明白了。

  原来当时在别人结婚后他去挑战,并没有占便宜。

  齐昊森的确是一个习武天才,天生就有好出生,也有好习武天赋,龙臣是个武痴,天赋不佳,日夜苦修,兴致勃勃,十分高亢就像靠努力打赢对方一次。

  这个时候,就和之前听到的事情对接上了。

  张献忠让人来找他劝降齐昊森,他觉得那是一个机会,能让对方提起斗志,堂堂正正赢一次,就过去邀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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