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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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在前头,一个在最后。

  虽然不是特意为他留的,不过顾筝还是松了一口气。

  不管怎么样没有留他一个人,有人在的话,他会安心很多,手也稳了下来,不至于慌乱。

  俩人互不打扰,一个写功课,一个看书。

  何文斐喜欢看书,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而且他什么都看,尤其喜欢兵书,看书需要安静的环境,何文斐与另一人同住,那人喜欢热闹,时常会招人过去小聚一下,吵到他看书,静不下心便会一个人出来,到教堂随便找个位置,燃灯看到很晚。

  几乎每次都比他晚,有时候他故意留下来,会发现何文斐还在看。

  有时候他走了,会发现何文斐没多久也会走,这人也是怕黑的吧,不敢一个人在教堂里多待。

  听说教堂以前有个挨打挨多了的书童自杀,吊死在正中,每次他做不完功课,夫子就拿这个吓他,希望提高他的效率,叫他下回不要拖功课。

  顾筝有苦说不出,他并非故意要拖,委实是手抖的缺陷太大,写出来的字不仅丑,还慢。

  夫子的吓唬对他来说非但没什么用,还会害的他更加写不出功课。

  如果不是何文斐,他怕是每回都要留到明天清晨。

  虽然觉得不太地道,不过每次被夫子留下,顾筝都希望何文斐的同窗小聚,好将何文斐赶出来,陪他一起待在教堂。

  尽管从来不交流,也不知怎么地,就有一种安心感,只要何文斐在,他手抖的就不那么厉害,写出的字也漂亮许多,效率提高三倍不止。

  夫子觉得是他的办法起了作用,实际上如何,只有顾筝知道,连何文斐都不知道。

  何文斐也从来不跟他说话,但是一直都会出现在教堂,顾筝白天效率很差,一整个白天都不一定能写一页,但是一到晚上,那手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从刚开始的三个时辰,到两个,一个,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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