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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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崇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眼神中带着点微微的不知所措,他把椅子往桌子下面一推,把手机拿了起来,“我先出去一趟。”

  向渝坐在书桌旁边的椅子上,书桌上空荡荡一片,连根毛都能清晰地找出来。

  现在房间里也没人,郑丽景一来,把在房间等着的几个阿姨全都叫出去了,自己的谱儿还没摆完,也被一个电话急匆匆的叫出去。

  向渝拧开了一瓶水,嘴唇对着瓶口舔了舔水,他也不渴,就是喉咙发紧,跟有把铁丝拧着他的脖子一样。

  沈崇大概是彻底放弃他了,向渝又把通话记录翻开,上面还是那几个字,一点刷新页面的苗头都没有。

  向渝把一条腿架在书桌下面的木板上,头枕着椅子最上面的一条杠,闭着眼睛。

  什么是喜欢呢?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流行喜欢人,当时他顺应潮流,还喜欢过某个同班的女学生,结果可能是小屁孩时期威慑力太大,那女孩子一见他就开始哭,直接把向渝给哭烦了。

  后来他发现他又喜欢上了隔壁家的大花。

  大花带头绳的时候很好看,穿的小裙子也很漂亮,就连走路的时候一扭一扭也很好看,他当时搂着大花就找上了他的爹妈,在他父母面前光明正大地说要和大花结婚。

  向渝确定那时候真的是自己情感最为充沛的时候。

  然后他爸直接了当地告诉他大花是条狗,物种有生殖隔离,两个物种不能跨越,而且大花是个公的,让向渝找个人当对象。

  他父母两个人给他过生日的时候,回忆往昔,每次都会提到这件向渝都记不清楚的事情,然后两个人一起笑话他。

  向渝把手机举起来,正对着自己的眼睛。

  说实话他还真的没有认真喜欢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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