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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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宝沉吟片刻,迟疑道:“元始圣人发现剑内有灵于是把你们抹了?没道理光抹那三个放你一马吧?”

  “不是的……万仙阵后元始圣人根本没碰过我。”小老鼠小心瞅一眼多宝,低低道,“我的伤,是在万仙阵下受的。”

  万仙阵下作为砍瓜切菜的工具,无往不利的利器的诛仙剑,伤从何来?

  这个问题困扰住了多宝几个人,倒是弑神枪想了半天,试探道:“是不是……拿着你去杀了那百万金仙的,其实是一个一个法力不咋地还不学无术的混蛋?”

  小老鼠委屈兮兮地点头。

  被那种人用过简直就是武器生涯的耻辱。

  嗯,那混蛋,指的就是三花不在的广成子诸人了。

  无当满脸的莫名其妙,不自觉地再怀疑一遍是不是被魔祖驴了:“法力够不够深厚有区别?不是说一个修为不怎么样的拿着诛仙剑也能发挥出一些威力么?”

  弑神枪作为一个武器专家,臭着脸苦逼地回了一句:“结果一样,过程不同,对握剑之人来说毫无问题,对武器来说区别大了去了。”

  “被法力远不如自己的仙人用了感觉受到了侮辱,和心甘情愿认人为主的区别?”

  弑神枪摇头,正色道:“不,对刚生灵智的剑灵来说,是生与死的区别。”

  无当不敢再调侃了,只听弑神枪解释——

  凡人没有法力,一般来说用不了仙家法器,除了魔祖手里的弑神枪诛仙剑这种奇葩。

  但是能用,绝不代表善用。

  伙夫拿着焦尾也能用来烧火呢,烧火也是能取暖的哟,可这是焦尾名琴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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